•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我总是感觉时光仿佛回到过去。潮湿的空气里布满了过去的味道,旧旧的沉沉的。备课的时候看着窗外天空一点点由灰到黑,心情莫名,似乎又开始向往很远的旅行。我必须承认,这种心情已经很久没有到来,这种日子已经远远离去。可是那种类似宿命感的神秘又慢慢浮现。

    看婉君的时候,片头是北京郊区树林黄昏的情景,突然很想念那时候晃荡在北京的日子,突然很想念一个人走在租房外面荒草漫步的小岛上。大s说那一年我们17岁。后来金素梅去保护台湾原住民,宋祖英去了维也纳差点成了雅典娜。我想找一个地方安安静静的读书。就这么自己呆一个下午。

    我喜欢那种女孩子,即使贫困也会把自己把家里收拾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做梦做的太多了。

    6月的时候去了厦门,如同无疾而终的爱情一样,无比落寞。7月份的时候批了很多T恤,间或跟小人家,小熊一起叫卖,大家吵吵闹闹不亦乐乎。

    于是这个夏天就在这些琐碎日子中流过了6月和7月。

    有一天傍晚和Z去买衣服,车上前排的男生手机铃声是山羊皮一把清亮的嗓子,我有多久没听过了?

    买了《1Q84》还有独唱团,前者用很快的速度读完,后者放在手边很久没有看完,H.H同学真的很愤青真的很文艺真的没有郭同学会做生意。三儿说她对H.H同学就从未有过好感。

    今天天气晴朗的如同秋天,在家反复放许冠杰的《浪子回头》和陈奕迅的《last order》。

    下午的时候学着做拿铁,没有打泡机,就自己拿打鸡蛋的打奶泡,因此奶泡不够厚,下层的味道有些稀薄,但实话实说的讲,其实蛮好喝。

    曾经有三个人每次见面的时候都在说我们要开自己的咖啡馆,我们要如何布置风格如何,等等等等。后来一个去教书、恋爱、折腾自己、慢慢好转;一个去了法国,念很难的系看帅哥美女;还有一个换了工作,现在打算做淘宝。这三个人再聚首的时候,避开咖啡馆的议题。

    总是想做很多事,每当想起的时候会迅速的用笔记录下来,可是两手空空,只是徒增了手纹。

     

     

  • 注:这篇日志整篇发布非说我涉及敏感词汇,于是俺要试试分解发在这里。

     殳俏曾在一篇专栏里提到过,家的附近应该有个像样的小饭馆,步行十几分钟就可以到.平时自己去吃十几块钱搞定,可以吃的不错;请朋友吃饭也不会太差劲。不要那种拿概念来砸人的饭店,也不要是一般的中餐馆,人声鼎沸,烟雾缭绕,菜单都是两扇大木头,里面是哪里都能看见的水煮牛肉,辣子鸡……

        她很庆幸她家附近就有她说的这种小餐馆,平时自己去吃个猪排套餐,跟店家熟了之后甚至会买条鱼带过去让厨师帮着料理,配上酒坐在二楼的阳台慢慢吃。

        想想就觉得温馨。

    如果非要让我也选这样的一家店。我会选洋味(注:天大那家而不是外院的,原因嘛,后者像流水线而前者更靠谱些)。

     

    洋味的出名之处在于,菜品丰富。寿司、辣白菜、西班牙菜、意大利面、牛排沙拉各国口味一应俱全,你很难说它们有多好吃精致,因为价格非常便宜,但是能确定的是味道不会太差。第一次去的人面对着浩瀚的菜品名称会陷入点什么菜的困境。觉得寿司看着不错,但是叉烧饭也不错,要不试试披萨等等等等。俺当年和小熊去的时候,比较有勇气,没有点这些能够想象出来味道的菜,而是点看着菜名不知道是啥的东西,最成功的当属烤吉士斯巴开第,以后的无数次去洋味我都必点这道菜并且推荐给不怕奶味重的人。其实这道菜就是在意大利面里和上厚厚的番茄酱牛肉末青椒粒,然后再在上面铺上层奶酪,放入烤箱烧烤片刻随即出炉。好吃的地方在于奶酪化开之后会像被子一样盖在面条上面,吃的时候可以将面条和奶酪混合起来品尝,并且它家的奶酪拔丝比较长。奶味、牛肉的香还有番茄酱的微酸一齐占满了舌头上的味蕾,冬天吃可以产生刹那的幸福感。

     

        它家还有个值得推荐的就是甜品不错,苹果派蛋挞以及雪青蛋糕奶酪蛋糕味道很纯粹,不花俏。

     

        最后说说它家的装修。原来洋味是一层,像是个长长的火车车厢,两边是有高靠背的沙发,由于年代久远,坐上去可以感觉到弹簧在蓄势待发。总有只肥猫在晃来晃去。墙上挂满了电影海报。后来搬到马路对面的一撞二层小楼。一层就是操作间和前台,猫只在楼下活动。上过一个旋转的木质楼梯就是饭厅,天花板有点矮,保留了电影海报,窗户是木制的百叶窗,每个桌上都配有盏怀旧的小台灯。壁纸是昏黄的底色配着玫瑰花。店里经常放老的英文歌。说实话并不精致,也绝对不是玩情调,我能理解老板是想做出一个很怀旧很好莱坞黄金时代的想法,但是他太懒了,因此不够精细,但是这样反而好,这地方这么便宜,你非搞的像一个瓷杯子都要几十块钱的样,那我吃饭岂不是要提心吊胆以为老板靠顾客打碎杯子来搞创收。正因为他懒,所以我放心的在这里拿着买雀巢咖啡附赠的咖啡杯喝着直接从超市买来的速溶咖啡,摔了老板也不会怪我,放肆地把腿架在桌子下用来放包的木板上,要多惬意有多惬意。

     

        说了这么多,如果你问我最看重一家小饭馆的什么品质,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诚意。小饭馆是由无数小细节构成,因为拼菜色比不上传统饭馆有招牌菜有大厨子,拼环境肯定比不上那些玩概念装潢的家伙们(虽然我一直认为那地方的东西好吃不了),能让人记住的也只有恰到好处的细致体贴来让人一来再来,即所谓家的味道。记得原先看一个日剧,女主角习惯在家门口的一个小馆子吃饭,饭菜无非就是到处可见的定食。而让我记住的一个场景是每次女主角推开门的时候,老板娘总会说你来了,并且随即拿出已经预备好的热毛巾卷递过来,女主角把脸埋在毛巾里长舒一口气——一天终于又过去了。

     

     

     

        最后让我用村上写的一个短篇来结束这篇博客。那篇短篇描述了村上非常喜欢的一个小饭馆,叫兔子亭(收录在《村上朝日堂 嗨嗨!》)。坐落在村上家的附近。店面不大,只够十人座,并且经常坐不满。饭馆只有两种饭菜,一种是每日换的套餐,另一种是固定的炸肉饼套餐。篇中用较多篇幅描述了香味足以让人想要拥抱马铃薯的炸肉饼套餐,以及对小菜做了细致的描写:同样是配菜,兔子亭相对干净爽口随季节变化而搭配不同小菜。此外,冬天是焙制茶夏天是凉薏米茶,饭不是白米饭而是混有大麦的饭盛在摸起来粗拉的碗里,这些小地方让我心动不已,恨不能亲身去吃一次。并且,干活的只有老板一个人(谢天谢地终于不用去看服务员的脸色了),一个人买东西做茶切菜洗餐具,老板低调不多说,每次吃完都会再端上一杯新茶。

     

       写着写着突然很想吃东西了,果然这是属于晚上写食物的无奈。

     

     

     

     

     

     

     

     

     

     

     

  • 从早上醒来开始,头就像被棉被闷过一样,晕且重,喝了很多咖啡,还是很困顿。在下午一点的时候终于决定睡觉。窗外阳光大好,每当风迅速掠过,成团的云彩就会被吹裂,露出大块湛蓝的天空。

    躺在床上看了会儿天,本想用手机拍下来,可是没电了,心里还是觉得有点可惜。

    这一个学期的每个星期日,对我来讲都无疑是一次小型的休假,我逐渐学会了如何在休息日的时候放松,如何在进行一周的工作后做一些让自己感到愉悦的事情。因此每当周日清晨醒来,我都会手拿平衡木在空虚与充实的钢丝上小心行走。

    村上说,星期天的他是不上发条的。现在的我强迫自己在周日不去想任何让自己感到沉重的东西。吃早点后例行是一杯黑咖啡,然后清理一周的工作残渣,写出下周的工作和生活计划。做这些事情的时候电脑里会放过去刻录的音乐,这几个月一直在听50-60年代的歌曲,猫王、披头士、西蒙那对以及沙滩男孩等等等等,这似乎已经成为春回大地的必听曲目。心情不好时会放古典乐,不过听的过程中想要恶补古典乐常识的心情就会没过做事。

    下午无论家里有人没人,或者即使去上课,基本都是看书或者看电影。这个春天我看了不少书,等到学期结束的时候打算好好说说看的书。一本接着一本,不知疲倦,也没有间歇。在没有书的时候就一遍一遍看做菜方面的书,自从看过《朱莉和朱丽叶》之后对做菜方面的书充满了好感,每当心情烦闷,随意看几页菜谱,总能放松下来。

    值得一提的是我的饮食习惯在悄悄发上变化,自从喜欢吃粗粮开始,早饭和午饭我都尽量多吃,下午过后基本不再吃东西,有时会喝豆浆或者自己煮的银耳。这种方式并没有产生饥饿感,体重一直没有变化甚至略有下降。我觉得还是比较健康。

    周日当中心情最为微妙的是傍晚,比如现在。天明明还是亮的,但是时间已经将近五点,心里会想休息日即将闭幕,而晚上又刚刚开始,无奈又倦怠,情绪会变的懒懒的。

    如果天气很好,会拉着小人家去散步。如果不好,就窝在家里上网,准备好明天上班的东西。早早睡觉,不想明天。

    这样每周进行一次微调,就像使用机器,用了六天,到周日的时候细心擦拭,再打好油,以备明日再战。

    其实这一周运气很差,本来从周一着手调整状态,到周末已经略有成效,但是最后还是功亏一篑。虽然还是在努力经营,可是今天确实觉得有些累。最近常想,其实很难一直保持一个愉快向上的状态,每天的生活更像补衣服,今天袜子破了,补好;明天衬衣又破了,总是这样,但是希望能够补的很密实,使自己越来越结实。

    此外,身体很重要。村上同学为了写长篇小说而戒烟,并且开始坚持长跑,海明威也说过写作需要的就是健康的身体和清楚的头脑。这两个人在工作方面的敬业非常让人吃惊。

    最后,说说正在读的书。今天读的是海明威的《流动的盛宴》(注:我只看过他的《老人与海》),刚读一半,本来以为会不好看。没想到即使是零碎跳跃的在读,有些语句依然如暗夜星光那么动人(最近很喜欢读作家写的传记和读书笔记)。

    海明威在巴黎初的时候很穷,没有钱付图书馆押金,可是老板根本不介意,于是他回来跟妻子说他发现了一个好去处。他妻子说告诉他一定要去还押金,他说好的,还完后俩人可以沿着塞纳河散步,还可以去画廊看画。

    “对,我们可以去任何地方散步,我们可以上一家新开的咖啡馆去待会儿。那儿我们谁也不认识,也没人认识我们,我们可以喝一杯。”

    “我们可以喝两杯。”

    “然后可以找个地方吃饭。”

    “我们要回家来,在家里吃,我们要吃一顿很好的晚餐,喝合作社买来的博讷酒,你从那窗口就能看到橱窗上写着的博讷酒的价钱。随后我们读读书,然后上床做爱。”

    “而且我们决不会爱任何人,只是彼此相爱。”

    “对,决不。”

    某些时候,我们都会需要孩子气。大作家也不例外。书上有他和妻子的照片,那时候他们都很年轻,俩人面对面站着,双手都插在口袋里,与其像夫妻,不如说像两个一齐在街上混的搭档,互相鼓励,嘲笑街上的傻帽,玩世不恭的活着。

    当然,故事的结尾都是以男人或者女人变心,不过那时候他们大都已经有钱,打击不会太重。

    还有一段海明威描述自己的穷困,但是后面他继而又说“但是那时我们从未想到我们自己穷。我们不接受这个概念。我们认为我们是高人一等的,我们看不起并且理所当然地不予信任的其他人却是有钱的。拿圆领长袖运动衫当内衣穿来保暖御寒,在我看来毫无奇怪之处。这只在有钱人眼里才显得古怪。我们吃得不错而且便宜,我们喝得不错而且便宜,我们睡得很好而且睡在一起很温暖,相亲相爱。”

    村上也曾说过贫穷,说那个年代大家互相炫耀贫穷来着,女孩子们无条件的跟着他们起早贪黑,依旧过的快活。

    天气还是不错,头不怎么疼了,这个星期日即将结束。

     

     

     

     

     

     

  • 2010-04-18

    再上学 - [私人纪事簿]

    Tag:吐槽

    今天轮到我值班上公共课,临近中午,早早地收拾好要带的书,咖啡,慢悠悠地散步去车站。中午阳光正是温暖惬意,耳机里的音乐已经听了许久,心情平和。

    去年秋天的时候,因为工作已满三年,所以可以参加在职研究生的考试。因为懒惰以及事情忙所以拖到10月才看(10月31日和11月1日考试)。不过备考期间还是非常充实,早上4点左右起,晚上12点左右睡,坚持了不到一个月,看是看熟了,但是全背下来肯定是没戏。第一天是教育和英语,自我感觉还可以。晚上回来后看了通宵心理,第二天早上天空飘起了鹅毛大雪,可能从那阵就暗示今年的天气会反常。于是早上很早就去了学校附近的麦当劳看书喝咖啡,脑袋很晕,不过还是考完了。我觉得参加考试这点很重要,今年研究生下调分数,所以录取线很低。后来我们总结,只要坚持考试的都能录取。比较开心的是几个狐朋狗友都考上了,而且大家分数都很高。

    因为曾经花大力气考过脱产研究生,所以我以为我会很鄙视在职研究生。可能因为工作了几年所以想法开阔了点,再次上学很符合我心意,并且每周一次的专业课让我产生了巨大的充实感。

    这学期专业课开设两门,公共课三门。目前为止,公共课的三门老师中只有一人较有风范,而且言谈中能感到他还是想要给大家一些除了工作,分数,婚姻,婆媳孩子之外的其他杂识,因此他变得极为八卦。在讲书的同时会跟你说这个作者是个啥样的人,怎么做学问,为人处世怎么回事(很像最近读的毛姆写的《读书随笔》)。不过他的课上座率很高。

    专业课的老头非常有旧知识分子的风采:每次课都穿同样的黑色布夹克套白色衬衣,头发一丝不乱。70岁的大爷思路清晰,讲课有张有弛,语言严谨、专业。每次课点名,两次没来就没有资格参加考试,几乎每次都留作业。为了节约时间,我们每次都从8点半一直上到下午一点半左右,期间10点休息10分钟,12点休息20分钟,我们会吃点东西,大爷会去抽根烟。其他时间他都是打着幻灯片从头说到尾,讲理论尤其是计算部分其实很枯燥,大爷为了不让我们睡觉,只要有人打哈欠都会被提问,这种上课方式其实是很费精神的。我很敬重这样的老人家,所以上他的课会格外注意,打起精神,尽力做的好一些。

    我在上学方面还是秉承过去的传统:尽量让自己舒服些。所以每次上课我都会带好食物,咖啡,穿懒散衣服,坐车时听耳机像是去短途旅行。不同的是,现在上课我基本会坐到第二排,上课积极回答问题,这在过去是很难想象的,也许在我性格里向上的因素在起作用。

    不过也有无法改变的,比如说过去的人。你会发现上学时他们是什么样子,现在还是,过去他们谈论什么,现在依旧。虽然有人说我现在温和许多,但我心里清楚,我还是只善于经营自己的小圈子,对于自己喜欢的或者与自己有重要关系的,我都知道该怎样去打理。而我还是讨厌与老师打交道,讨厌与人相处,讨厌家庭妇女式人物,当然别人看我肯定也在想她为什么还穿球鞋,还是事事儿的劲儿。但是做人还是有进步,至少现在知道包容了。我这样未必正确,更谈不上讨喜,保持特性的前提是要接受我在意的人不欣赏我这种特质,也许到时候就要做出权衡。

    但是现在,现在还是这样吧。最近一直读书,读到开心也许可以不知老之将至。

     

     

     

  • 2010-03-27

    小镇青年 - [私人电影院]

    Tag:

     

    难得的休假,整个人像晒过的床单。

    每一年的春季之初,我总是有某种悸动之情,因此格外喜欢放旧日之歌,比如今天完全是在《紫醉金迷》的原声中度过,听的很高兴。

    下午和小人家做车去超市,整个超市车上只有我们两个年轻人,阳光打在脸上像在拍照,我们俩自觉像小镇上无所事事的青年男女,混在一起,不知明天。

     

  • 每当我们忙到渣,累到爆,颓到不行之时……我们都会伴以大量的音乐,咖啡(应该有香烟,但少年人是健康的少年人)。

    俺把过去的一个唱片合集打开,现在正听着俺从19岁时就开始收集的音乐,唔,只想说,俺真是口味杂的狠哪。

    干活去了,总是会这样,总是会在最忙的时候,想起所有……

  • 据说这片子是适合和闺蜜一起看,我和小熊在初秋的蓝天白云下,无聊的发呆,于是决定去看这个。

    呃……章同学的毛线围巾还有帽子都好可爱,林心如造型真抢眼,姚晨还是朴实点顺眼,何同学好帅,范同学确实挺壮的。我和小熊一直说,看她的胳膊跟,看她的腿,笑,不过真是有气势。

    不过,片子真难看。有范同学什么事啊,这明明是那个男的搞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章同学知行不一,写的自己是老大,但是搞的却像怨妇,倒是范同学很本色,像只母狮子护食。

    懒的说了。无聊就是了。

    最近觉得,情绪是自己的事,找到让自己开心的事虽然不容易,但仍要坚持下去。

    揉揉脸,笑笑看。

     

  • 一个男人怎样做才叫帅?

    首先他一定要高,瘦,脸色苍白,眉毛头发很浓密:

    他很寡言,喜欢穿黑色的长大衣和黑色的西服白衬衣,当然在他不经意的抬起脚的时候,我们能够看见做工精良的系带黑色皮鞋里面的黑色袜子;

    他嗜烟如命,所以要常备一个金属质感的打火机,点火的时候会有金属碰撞的清脆声音在耳边回绕;

    他会有把有手感有质量的枪,不轻易用,但是一旦连发,敌人全都死光光。

    他会有几个朋友,对他忠心耿耿,一个是黑人,嘴巴很臭,但关系很铁;一个看起来神经兮兮,但总能给他搞到他需要的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一般来讲还会有个第三人,这个人有时会是个胖子有时会是个小孩,还有时会是个老大爷,依据看谁的档期有空谁就来演。

    当然,这个男人需要一个住处,这个住处的显赫位置会有个冰箱,里面常年放着垃圾食品和酒以及冰块;

    他爱听音乐,注意,肯定不会是一般的流行乐。有的是爵士,有的是歌剧,有的是老掉牙的旧式情歌。

    肯定有个(或多个)女主角,但是男主角最后谁也没有跟,所谓“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就是这个境界。

    一般他都会孤独的老死,死时还伴着一只猫。

    你想问,你到底想说什么。我想说,重新看《地狱神探》,我对小基又重新地燃烧起来……让我们燃到地老天荒吧!

  •       看《麦兜响当当》的时候,正是周三的下午,情侣大人们都去上班了,电影院里坐满了小朋友和他们的妈妈。看到好笑处,便能听见全场都是很用力的“哈哈哈哈”的声音。
          整个片子一小时10分钟。我是很想看粤语版,不过华纳没有,我听宋丹丹配音麦太太老是想乐,可能是小品连锁反应。
          我期待麦兜兜期待了很久。我很怀念那只小猪扭着屁股转来转去,我也很怀念它傻傻的声音,也很想看他去春田花花茶餐厅要鱼丸粗面……所以当开始他拉了裤子而且被阿May说成比屁股还懒的时候我就不可遏止的笑了起来。就像是百无聊赖的夏日午后躺在床上吃冰棒吹电扇等着天黑跟小朋友们去游荡,完全不用担心有功课有老师有明天要早起的惬意,这个70分钟是属于我的黑暗之中的私密的小乐趣。
          据说这个片子是谢立文麦家碧拿着中国地图寻找武汉长江三峡构思出来的故事,俩人属于极懒之人,连从家里走几步路出门都觉的很麻烦很累,所以压根就没有实地考察,只是对着地图看啊看,想啊想,想起来原来看过武当山小朋友学武功的事,于是他们想干脆让麦兜去学武功吧,写到一半才想起来自己想写的是”道法自然“。
          听起来很像一个宅男和一个宅女闲着无聊想出来的怪想法,却取得巨大成功的发迹故事。可是这头猪却恰巧说出了年轻人心中的困惑不舍矛盾自卑柔软,那些小心愿,那些成绩单,以及我们都有一个觉得我们是天才下凡却恨铁不成钢的麦妈妈。以每个看过麦兜第一集的人,都会觉得里面那只奋力却始终没有找对方向的猪说的就是自己。
          麦兜很有香港电影的精神。简单,不说教,直来直往。说的语言也许在内地看来有些粗俗,但是很直接,逗人笑,可是这笑里面有时又带着辛酸。麦兜讲的也是普普通通香港人的生活,出生在地势盘综复杂像甜瓜纹路的密集住宅区,麦太是典型的单身妈妈,爱孩子,生活压力大,所以才会有第一集开头里麦妈妈像超级赛亚人一样的努力工作,拼命折腾。
          麦兜和与他一样普通的小朋友们一起成长,再各自分开,生活就是这么继续的,哪里都一样。连色调的主体也是水墨画里的颜色,不过偶尔点缀的蓝天白云还有一抹阳光总是生活的希望,我们就是为了那个鱼丸和粗面而一直奋斗。
          莫扎特教授用“他不是低能,他只是善良”作为麦兜智力测试的结果,我看到麦兜不舍得用崭新的白色橡皮涂错字的时候分外理解,说到底大家都是内心缺乏安全感的小孩,所以会不停的买用不到的小盒子、橡皮、漂亮的本子、杯子,然后再买一个箱子,把它们都装进去,内心就会像撑起帆的船一样充满了幸福感。
          故事的结尾,麦兜当仁不让的被人海k了一顿,输了。不过大家都有了些顿悟。道长哭的淅沥哗啦,他一直都以为自己比不上李小龙,所以很拼命很努力,却原来李小龙也觉得自己比不上道长,所以也很拼命很努力地学习道家功夫,道长的二十多年真的是被耽误了吗?谁知道。不过他想开了,脸上的笑容还是满和蔼。
        麦兜很符合我最近这些日子的心态,既然一定是要比别人慢两拍,与其纠结,不如就叫它慢了去。有的人能迅速抓住重点,我不行,花功夫多效果慢,既然如此,那就慢慢来好咯。就像阿may说的,后来的后来,我们以为会顿悟出什么,好像也没有,我们以为会出什么奇迹,也什么都没发生,日子就这样过去了。不过,有一天,当她再次碰见麦兜时,所有的时间重新交汇,这本身不就是个奇迹吗?

         

  • 2009-08-19

    告一段落 - [私人纪事簿]

    Tag:比赛

     

    这个暑假忙忙碌碌,基本已经过去大半。最后一天的时候,早上起床,天还是黑的,送了口咖啡之后,咬牙撑住去坐车。忙完之后,很久很久都什么都不想说。

    不是因为情绪不好,只是累。(不过想想这种累的程度确实还不算最大的时候)

    其实俺这人就是说说罢了,工作是个令人有成就感的事,把一件事从头到尾完成,并且获得报酬也是件很爽的事。这是对俺意志力的一次极大考验,如果写作文的话,俺会说,“俺的脑海中一直有两个小人不停在打架,一个说你要这样,一个说你要那样,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少先队员……(拖出去打)”如果说我在这次的工作中获得的感受,其一是用挣来的钱去买喜欢的东西是件很踏实的事;其二,平衡感很重要。我过高估计了自己的体能,所以到末期完全就是只剩下工作,生活质量有所下降;三是,俺和马同学都觉得这是拿出来讲很愉快的事啊……(想马同学一旦加班就会自动兴奋的无语,其实是累到不行后的反弹,抽打);四是累的臭死的时候抽时间写博客是件彪悍到极爽的心情,那种在忙中让自己娱乐一下,手气刀落之间要写完东西很刺激,对俺胃口,翻滚ing。

    闹闹上说,本周天平适合购物,适合修养生气,果然……民心所向啊。

    另,罗同学,俺随便费点话就能比你多啊,斜眼/耸肩/摊手。

     

     

  • 2009-08-17

    邱大爷 - [那些人那些事]

    Tag:比赛

          在我工作的第一年,认识了几个有趣的人,邱大爷是一个,另一个是全姐,巧的是俩人都是学物理的,一个是高中老师,一个是研究光学的教授。
          俩人的不同之处在于全姐是一个顺应而上的人,她所经历的事情都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在她身上;邱大爷则充满了悖论……
          邱大爷家是资本家,所以浩劫的时候就下了牛棚了。返城后进了俺村当物理老师,呆了一辈子。如果只是这样的叙述,估计你会在在脑海中描绘出一个郁郁不得志,邋遢,不善交际,面色犹疑的男人。
          可是邱大爷很精神,精神的狠啊。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快70了,返聘在俺村儿,身体非常硬朗,面容年轻,写的一手好字,以反讽嘲笑自己为乐趣。其实俺对他印象最深的是他穿衣服。有个同事曾经说过,邱大爷夏天衣服可能过万,冬天衣服一定过万。他喜欢穿剪裁得体、面料讲究的衣服,喜欢穿简单经典的款式。不过他有意思的一点是,裤子和大衣的口袋上的锋线从来不拆,因此口袋处显的很熨帖。
          文革之后,政府还给他家房子,是五大道上的一栋小楼,后来他留给他母亲住,自己又添了几处房产。每天放学他都会回老房子陪母亲说会儿话再回家。
          冬天的时候我们经常看见邱大爷迎风骑着一辆相当破旧的28大车,充满朝气的往前奔,身上穿着极好的黑色料子大衣。
          喜欢吃,喜欢看书,脑子极为好使。跟小青年聊武打,跟中年妇女聊琼瑶韩剧港台TVB,可他不喜欢这些,通俗的流行的他都不喜欢。他喜欢旧文化旧东西,讨厌暴发户,骨子里认为自己是贵族,很有俄国遗少们“丝绒窗帘下,一副旧刀叉”的自恋。那时候最喜欢看同事从他嘴里套话,比如问发多少钱,什么时候放假,留哪个年级,大爷说话滴水不漏,犹如太极。有的同事叫他老油条。他知道,说了没什么,他岁数地位在这儿,可是他还是不说。
         有个妹妹,在联合国工作(好大的头衔)。有一次说起来,他妹妹小时候跟他一起去上学,坐在教室后排边听老师讲课边玩耍。那个假期老师给大家讲英文,他当时学的很好,可是没用上,他妹妹跟着听课,磕巴念下来了,后来开始学英语,毕业去的国外,定居美国。
          他没要小孩。有八卦的老师问他,他呵呵笑,还是不说。你以为他跟你很近,其实不是,他心里冷的狠,你和他的温度上不去。
          八卦老师还常问的问题是,为什么不离开这儿,大材小用了。记得当时他背对窗户,眼睛像是在看向远方,说,我最好的岁月已经过去了,留在牛棚里了。
          而我记得最深的一幕,是我下三楼的时候,他正从二楼往下走,口中轻声说着日语,像是在对自己说,也像是对空荡荡的楼道说。

     

     

     

     

     

  • 2009-08-15

    今日无新事 - [私人纪事簿]

    Tag:比赛

    如题

  •       我一直在想,投个硬币在橙绿里面会不会有个精灵出来,问我你是要金馒头还是银馒头啊……
    当然,这么狗血的事情只存在于陈导演的电影里。真实的橙绿是朴实的诚恳的,带点灵气的。
          曾经在一个贴里看到楼主说,橙绿是个很适合大众的香,尤其适合夏天用。看完立即跑到丝芙兰去试了试,唯一的感觉就是青橘子的酸,像是挤压橘子皮的时候,汁水流到了手上的那股不期然的清爽。
          朋友买的是加强版(Concentré d\'Orange Verte - EDT),里面在柑橘调的基础上加了些木香,所以很厚实,略感细腻。给我感觉更像是一种香气浓郁的精油。可能因为那时候是冬天,没有能感到有多贴心。进入夏天后,我总是希望能有一款喷上去就像洗了澡一样的香水,不甜不沾身的简单,于是想起了这个味道。
          相比较加强版,橙绿更适合夏天,好就好在真的没有什么特别。只是橘子的味道,以及后面的淡淡广藿香,再加上古龙水的留香时间短,不会太晕。喷上,爽一下,完了。
          于是它成了我包里的常客,俺无事装13的最爱,闲着没事看见这个大瓶子放在我桌子上,我就会拿出来,噗的喷一下,然后觉得,恩,想吃橙子了。

          买的是限量版100ml的,但凡比过50和100价格的人都会很坚定的去买100,因为实在是性价比要合算的多。限量版和普通版的区别是瓶子上多了凸起的叶子花纹,贵了10块钱。而且类似香水还有化妆品,能从香港或者国外代最好,比本村专柜买要便宜不少,毕竟没有税啊。 

    前调: 中国柑橘,柠檬,鲜橙,橙花  
    中调: 番木瓜,薄荷  
    后调: 橡苔,广藿香

          香水告一段落。当初起这个题目,只是一时兴起,觉得浩浩荡荡的香水大军,你不可能哪个都能买,哪个都适合你,我能找到一个两个自己喜欢的用的长久的就很知足了。

         不过,在这里说一说我对香的一些印象和癖好吧。从打算买香的时候,就从来没有考虑过安娜苏CK大卫杜夫的冷水以及真我等等。说不上原因,只是压根就从没去想过买这些家的东西。此外,不喜欢偏甜的香水,所以一直没有动念头去试奇迹。虽然它被人称作最适合天平用的香水,因为实在是把想要的东西都加在里面了,什么都沾一点,但什么都又不过,很完美,但是就缺乏性格在里面。

          说起兰蔻家的东西,在有一次和朋友谈天时说起来,印象惊人的一致。如果用女孩来比喻香水,兰蔻家的香就是那种可以把自己的小日子过的很充实甜美的女孩子,从小到大,被父母疼爱,家境小康,书念的不会太差,但是也不会多出色,就像每个班里都会有的那么几个班干部,她肯定属于帮忙跑腿,为人热情周到的,可是上台表演的不是她,会撒娇会疼人,不折腾但也不会太好虚荣,一切都在能够掌控的范围内力做到最好。

           而香奈儿家的香,很要强,很矫情,很倔强,不过表面绮丽绚烂,让人不敢正视。喜欢5号的除了玛丽莲梦露还有卡拉斯,都是曾经风光无限,但实际自己黯然伤神。心中向往过她家的偶遇和coco小姐,不过始终觉得真的要强大的气场才能够压的住香奈儿那股挥之不去犹如怨灵一般存在的愤愤。我盼望日月修炼,能早日得到成仙。

     

           

     

     

  • 2009-08-11

    “灵魂出口” - [思维碎片]

    Tag:比赛

          今天比较累,所以只想简短说两句。
          最近在看梁文道的《噪音太多》。推荐给我的人说,写的很暖和/清凉(两种体会均可适用),和殳俏写食物很像。于是俺把它装在大包,有空的时候就拿出翻看。
          在看的头几篇里,梁同学让俺想起了王朔。大家都觉得王朔跟那些人没什么区别,但实际上他在骨子里是把自己和其他复兴大院出来的人分的很清楚的。他属于一个精神上的贵族,表面车水马龙,实际内心很孤独也很清高。
    看书多的人我觉得都这样。就像梁同学,小时候别人听港台,他听摇滚,他也会觉得自己拥有一个比别人要高出很多的小世界。
         虽然俺没有达到过这样的高度,但是曾经也有过这样的心境。在很长一段时间俺都认为俺看的东西别人都不懂,而且为了继续我的13,俺会买艰涩难懂的书,以为了在喧闹的宿舍里保持一副沉默严肃的表情。又会为了书里提到的某个尖酸刻薄的小玩笑而雀跃不已,觉得真是符合我的审美真是说出了俺的心声,一语中的。
         我那时候确实瞧不起听流行音乐的,看流行小说的(会不会有人打)。曾经一个朋友说我,只要这电影出名了,你就不喜欢,你就得专门找那种冷门小众的最好还是五月风暴时期的电影看,闷的如同夏天里的桑拿天。
        不过那时候是真的喜欢。
        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开始,城堡不是那么冰冷,大门可以敞开,革命取得了胜利,照目前情形保皇党也不会卷土重来,我的心态终于进化到悠然见南山。
          我开始理解-接受-并喜欢一切我觉得美好的东西。侯孝贤是好,但是每天看人会抑郁;《小姐好白》让我捧着爆米花乐了一下午,烂俗又温暖……我觉得是因为长大了,包容性更强,可以接受的事务更多。事实证明,很多东西虽然当时别人给我介绍时我很抵触,但经过一段时间后我还是会通过某种机缘巧合发现原来很适合自己波长。

          如果你问我,我还是会说我最爱60年代的摇滚时代,但是我依旧听陈奕迅听的唏嘘不已,也依旧认为海顿确实可以愉悦身心。坚持自己的,不排斥好东西,这就好。排它有时让我觉得很像小孩子闹别扭,不够强悍又小家子气。
          现在如果再有人当着我的面愤愤说,中国哪里有电影,中国哪里有摇滚精神……我一定是默默喝着茶,然后呆呆地说,是——么——,然后迅速离开现场,抓某人陪我到livehouse看人声鼎沸的演出。有那么多的人在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着(当然这中间也不排除有那么一小撮同志是打着梦想的标志骗女同学的或者为了收钱的),哪里有功夫鸟你啊。
          记得《我爱问连岳》里有一篇专栏,是说有个文艺女青年(在这里绝无贬义,因为她也是这么说自己的)抱怨丈夫很无趣,不能跟她进行灵魂的对话,也无法引起思想的震撼。连岳安抚之,能够找到一张饭票实属不易,灵魂的出口本来就是自己承担的,不能非逼着人家一起。再说,有人能从电影里得到宣泄,有人能靠打魔兽消磨时间,这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
         我非常同意。我更喜欢年少梁同学的方式,认真和大家听粤语歌,教大家粤语,然后回家听自己的迷幻年代。你有你的独立精神,很好,但不要强迫你爱的人和你一起摇摆共舞。

  •  

    说明:本来今天应该是罗同学值班,不过周末到了,他要回家,于是俺连着写两天,等他回来再连两天。其实俺不写也可,不过俺最近很有既然干就干到底的金牛特性,所以决定还是要写满。

    非常累。早上六点半出门,六点半回来。赶上周末,人很挤,基本是站了三个小时回来,不过我仍很庆幸不用去那么远上班,否则每天挤轻轨简直是场噩梦。四十分钟的路程大家发明了很多消磨时间的方法:玩psp,魔方,看书,睡觉。今天中午吃饭时跟马同学说,挣钱真辛苦,但这么辛苦不过挣的是顿饭钱。马同学说,傍大款都需要杀伐决断之力,何况咱俩这种见钱就激动不已的只好从事体力劳动。

    但是反过来说,有了钱可以吃好吃的,买香水,买书买画,买车买房,钱是好物。

    下车之后突然想吃寿司,不是很饿,只是为了贪图坐在高座椅上,用粗瓷的茶杯喝口热茶的片刻贴心。于是就近去了天绿。说实话,我对天绿元绿禾绿均无好感:米饭很硬,饭团捏的不紧,刚用筷子夹就会散,芥末也不够清辣,至于新鲜程度只能说是一般。虽然我也知道连锁店赚钱,但同样的价格好歹跟麦当当做的有点诚意,顾客不是傻子。也罢,叹口气俺跟自己说,只是为了这口热茶而已。

    最近理想的吃寿司方式是:在下班的时候(最好是周末),去伊势丹地下一层的超市买它家自制的寿司。一般过了六点后主食会全面打5-8折。一个非常精致的寿司拼盘,在寿司店大概要150左右甚至更多,在那里只要一半的价格。然后带着寿司和茶与马同学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慢慢吃完。时间最好是秋天,不要太闷。

    总是希望能够有一个具备温暖和诚意的小饭馆出现在疲惫下班的傍晚或是寂寥寒冷的冬天。

    它要很干净舒服,店面不用太大,老板娘温厚可亲,店里伙计熟知你的口味,菜单最好一张纸,菜名基本上你都已经了然于胸,至于味道,简单朴实就好。

    虽然只是一餐饭,但是会让你有种将大米扎扎实实吃进胃口里的饱满感觉。

    原先常吃的小饭馆是南大的两家,三升面和米线。味道朴实,价格非常便宜,花五块钱可以吃的很饱。东西好自然人多,每次吃饭都要穿过窄窄的过道,然后坐在已经放了好几个吃完的饭碗的桌上,有可能桌边还有残烫剩羹,一到夏天,吃完了也出了一身汗,确实难受。后来随着人越来越多花样越来越多,反而失去了最开始的味道。

    记得村上曾经说过:我们最常干的事,就是找到一个好地方,然后大肆报道,随着客流量的增多,服务与饭菜的品质无法再细致,于是失去了一个又一个的好地方。

    晃荡在南大西南村的这些年,让我觉得最接近于我心目中的小饭馆的是开过一段就销声匿迹的椒麻抄手店。抄手就是馄饨,四川叫法。面皮很大,里面的馅很少。那家店开在楼群里。店里有两间屋,宽敞豁亮,桌椅是统一色调的木头,碗筷也是同样花色同样质地,透着干净。常吃的小菜放在屋里的一角,上面细心地用帐子盖好。菜单贴在墙上,以麻为主的抄手和以泡椒味主的各类炒饭,口味偏重。老板娘是重庆人,年轻时肯定是个美人,会用重庆话跟你唠家常。

    前后去吃过五六次。老麻的抄手汤里飘着一层红油,吃过基本会杀死我所有的味觉。而最让我喜欢的其实是它家的炒饭。有一天,突然很想吃炒饭。去它家要了一盘泡椒盐煎肉炒饭。米饭炒的干干的,油不多,肉切成片先用盐略略煎过,伴着大量的泡椒豆豉和米饭凑成了满满一大盘,旁边是当天的例汤。吃起来除了辣麻之外,还有点盐煎肉的回甘,当时觉得在来它家前的怀疑徘徊都是值得的,每一口里都有对我正确决定的赞赏和满足。

     

     

     

  • 今天细雨绵绵,亲朋好友无不出去找乐子了,想想我很嫉妒。

    自从开始这个赌局后(哦,不,是比赛),我总是要搜肠刮肚的想一想我可以写点什么。最近日子过的了无生趣,忙到写博客是唯一的放松时间,眼下实在没什么可以写出娱人娱己的,于是我就开始回忆我的小时候,小郭叔叔就是在今天中午的时候蹦到我脑海中来的。

    其实在我认识他的时候,我12他22,叫哥哥也可以,可是因为他是俺娘同事,于是按辈分我叫他叔叔。

    此人是内蒙那边的人,大学考到北京学的机械。90年代大学毕业还包分配,他就被分到了俺娘那个当时还算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组,算是做了本行。

    那届一共来了三个年轻人。据俺娘说,新人报道的时候,这些中年大妈大婶大叔大伯聚在一起,逗年轻人。“有什么业余爱好啊”、“爱唱歌跳舞吗”,其他两个人很腼腆,啥也不说,就是笑。小郭叔叔想了想,说,我喜欢唱歌。于是大家起哄说,那就唱一个吧。俺娘说,其实那些人是希望看见小郭叔叔像前两个人一样也腼腆的不敢唱,这样他们就可以借机羞一羞他。

    可是小郭叔叔很认真地站在办公室的中央,唱了一首他很喜欢的歌。由于他唱的是粤语,又确实出人意料的好,大家的表情都有些悻悻,听了会儿就散开了。俺娘跟俺说,当时她突然觉得,小孩挺可怜的。

    每当我想起这个场景总会觉得,大多数的人老了后对别人而言是个灾难。中年人喜欢逗弄初出茅庐的小孩,赢了觉得兴高采烈,好像自己多么优秀,老朽世故,以致脸上都可以泛起油光。

    因为这件事情,俺娘觉得小郭叔叔是个厚道的小孩子。因此,俺没课去俺娘单位玩耍的时候,她很放心我跟小郭叔叔到处瞎跑。

    前面我已经说了,那一届一共三个男生。其他两个人,一个忠厚老实,但是有点兰花指(都明白哈);另一个长的很不错(我是外貌协会的),可惜脸皮太薄了。每当俺问他啥话,他都会害羞的脸红,搞的像一个未成年少女调戏有为青年,我不喜欢人形牙膏,说句话挤半天。所以看来我和小郭叔叔最为要好,实属有情可原。

    不过我心里清楚,即使那两个都能说会道,对小朋友疼爱有加,我也肯定更乐意当小郭叔叔的跟屁虫。那是小小年纪就已经暴露出来的嗅到危险气息就会不由自主被吸引的恶劣因子在隐隐作怪。

    小郭叔叔家里有两个哥哥,一个在当地做官,另一个去美国读书,然后留在美国做生意。现在想想,他算家境很好的小孩。念书不是很用功,好歹考上大学,学的是个不喜欢的专业。假期的时候会背着包到处走,在广州的歌舞厅(那时不叫酒吧)驻唱。录过盘小样,后来送给我,我只记得里面有把清亮的声音在唱《容易受伤的女人》,带子后来在搬家的过程中弄丢了。

    放在现在,大家会叫他文青。但是在那时候大家觉得他各色,不好相处。他很符合某些书中频频出现的男人形象:头发很短,眼睛大而长,颧骨略高,手指很好看,很瘦,夏天的时候穿自己拿长裤改的七分裤招摇过市。俺问过他,为什么没有留头发,他说,不是不想留,是因为发质比较差,留了不好看。俺娘听后,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说你要留了,我肯定不让我闺女跟你走一块儿。想想俺娘真是个有原则的人。

    再有就是些零散记忆了:一起吃饭,吃饭的时候听他讲他前女友的事,一起滑冰,是他告诉我那个黑人女歌手叫惠特尼休斯顿,他很喜欢,估计他也没想过将来那姐姐会吸毒成瘾。

    现在想想,小郭叔叔满足了当年的我极大的虚荣心。有个人把你像大人一样平等的对话,和你一起晃荡,对你很体贴。还有一条定理,当时我不知道,长大才明白:无论何时,见识多的长的好看的岁数大比你大很多的男人(如果再有一点钱),都对女人有吸引力。所以会有《喜宝》,会有很多小女生喜欢男老师,会有刚进社会的年轻女孩子喜欢自己的上司。

    因此,还没有女朋友的年轻男孩不用太着急,与其天天相亲,不如想法挣钱。等到你三十多岁,身材还不错,相貌不至于太难看,有阅历有活钱,有文化有情调,还可以控制自己情绪,掌握欲擒故纵这一武功秘籍。到时候,你想要啥样的女生都会有。当然,前提是你没结婚感情专一,要是结婚了却去哄骗小女孩,可以直接归为上面我提到的那些中年人,泛着油光的。

    话题有些扯远,拉回来继续给小郭叔叔安一个结局。结局其实很简单,像这样的人是不会甘心一辈子在一个地方做同一份工作的。不到一年,他就办了辞职,当时辞职还比较难,俺娘帮他办的。临走前,给我写了封信,大意是将来可以去找他玩。当然,信肯定也是丢了。时间太久了。

    曾经很长一段时间,每年过年他会给我们家打一个电话,我们因此得知他去北京了,开了公司,又赔了;开了酒吧,不赔不赚,硬撑着。再后来,还是因为搬家,换了电话号码,彻底失去了联系。

    有时我会想到他,想知道现在奔40的他是什么样子,胖不胖,还唱不唱歌,是否得意。想他肯定忘了我,不过没有关系,我始终觉得是那些曾经在我心里留下影子的人构成了现在的我,只要我记得就好。

    每博一歌:U2 <get on your boots> 我又开始陷入老摇滚的愉悦中,太哈皮了

     

     

     

     

  • 对香水的记忆是来自俺娘。
    小时候经常看见俺娘会把香水喷到衣服上,或者擦一点在耳后根。那时候的香水不像现在这么高级,味道不分三调,闻起来除了觉得很香很冲没有其他的印象。名字起的也很80年代,“夜巴黎”、“玫瑰美人”还有照搬一些大牌的名字,像是“晨曦”“午夜飞行”很多很多。
    老妈的香水来源主要是舅舅。可能因为工作关系,舅舅经常会搞到比较紧俏的东西,那时候有人会定期给舅舅送香精。每次收到探报后,俺娘就会骑车带我去姥爷家。那些香精经常是装在很大的玻璃瓶子里(长大后我才知道那叫广口瓶),颜色是深深浅浅的黄色。俺娘会像阅兵一样,挨个先闻一遍,然后说我要这个这个还有那个。舅舅就会拿出装香水的小瓶子,给俺娘装好。这些小瓶子有的是喷雾的,有的是滚珠。
    这本来是件很有情调的事。可我一直很纳闷,这么一件看起来理应和一个爱搞点小情小调的人挂钩的事,竟然是和俺娘——一个不讲究吃不讲究穿从不矫情神经粗放的乐天派人士联系在一起。有的时候我会隐隐觉得这是双鱼的本性在作怪。
    不过说实话,我对香水的爱不及俺娘那么执着。现在会喜欢,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喜欢植物的名字,佛手柑广藿香五月玫瑰牡丹芍药鸢尾睡莲……随便写起来就觉得很美妙。但是我的鼻子不好使,除了柑橘调或者放了广藿香能闻出来点味道,其他的我就是觉得甜,好甜,闻多了会晕。
    俺娘对香的喜好真正影响到我的是她喜欢香皂。她喜欢买各种味道的香皂,成打买。买回来之后,拆开包装,香皂用来洗手,纸就放进了装衣服的柜子里。凡是平时穿的日常衣服里面定会有两三张香皂的包装纸。拿出来之后整件衣服都会有香皂的干爽香气,虽然不持久,但是一刹那的喜悦足够温暖。
    这个习惯被俺一直带到大学。说到这儿,我承认我有点强迫症。宿舍的衣柜非常小,只有半米见方,俺的衣服像是被叠成标准间,从浅到深依次摞好,里面常年放着强生的香皂。我上大学的时候特别喜欢强生,从沐浴液到护肤霜,全都用过,我老是觉得她家的东西里有一股像小孩的味道,要不就是里面掺爽身粉了。后来舒肤佳出了一款苦艾味道的香皂,紫色包装,大爱,因为真的不香不甜啊,就是苦艾草的青涩,俺配着强生的薰衣草沐浴液一起用。我要承认香味对人有很重要的作用,至少那段时间,我每当用这两样东西时精神都会放松,觉得有属于自己的片刻安宁。不过现在不弄了,舒肤佳沐浴露一买就是一大瓶,工作忙起来,连洗脸刷牙都变的很艰难, 那种闲情逸致就少了很多。
    不过我始终提倡大学的时候要多玩玩,哪怕现在想想很装13,很矫情,都应该过一过那样的小日子,好好哄自己玩四年,这样岁数大点的时候才有谈资,跟人说我当年如何如何,尽可渲染,尽可夸大,即使没能真做到曾经沧海,只求可以让自己唏嘘不已。
    毕竟无论何时,青春年少都是弥足珍贵的。

     

     

  • 言:某个夜晚,我闲来无事,跟一文艺男青年(下用罗同学来代替,对对,就是罗宾同学)说,要不咱俩开始写博吧,你看咱俩每天无所事事,博已经荒的跟你的开心网一样。他一听,很是赞成,于是有了这个为期一个月的懒人约定。
    懒人约定:一人写一天博。规定必须要写言之有物之事,禁止无聊呻吟,禁止发泄情绪,禁止悲伤,字数不限,体裁不能是诗歌(没错,就是高考作文的规定)。

    惩罚:谁如果在规定时间没写,就算输了。(这真的很难,因为我真的很懒)


    奖励:没有想过诶……(最近想败手表……你不要有压力啊)

    罗同学已经进行了伟大的抛玉引砖的工作,首篇链接在此大象无形

    俺觉得,俺必须也要开始努力了……

    其实自从捧回 Kelly Calèche 之后,就打算写一点关于香的东西,只是一来见识浅薄,二来不知从何下手,只能像茧抽丝,抽到哪里算哪里,抽刀断水水长流,今天先说一点爱马仕。

    忘记是啥时候在天涯哪个帖子被种上草的,总之那段时间看了很多关于香水的帖子,恰巧小名对香水有点研究,我们就像两个想要偷糖的小孩一样,在去年的整个冬天一直密谋——人生的第一瓶香到底该给谁?

    买香水其实很讲缘分的,因为钞票有限,所以最后拿到手里的,也许并不是你最初想要的那个调调,而是在寻觅的过程中,你收集了一些味道,经历了一些事情,等到最后你确定下来,走向柜台,买下的也许是你开始从来没想过的那个香。

    Kelly Calèche 就是这样得来的。

    第一次看见她是在蕾克的博客上(蕾克的私人香水簿),感觉上是强大淡定的厉害,于是动了去试试爱马仕的念头。

    本村它家的专柜只有一个,拽着小名去试了比较出名的三个:地中海,尼罗河,还有这款。

    说来很巧,因为前两款比较出名,本是奔着它俩去的,可确实如小名所言:前调一出来,嚯,真是苦啊,像大碗的凉茶。慢慢的,等到前味的苦涩散去之后,后味幽幽地升起来——真是像晾凉的大碗凉茶啊。

    至于尼罗河或者地中海,对俺而言,无非就是浓点的凉茶和淡点的凉茶而已。

    我们想要的是“你拉风与我无关”的强悍(当然你可以以茉莉花含羞草的面目出现),而不是这种表面我很大姐,实际需要人来罩(望天,貌似暴露本性了,本想文艺点来着,撒)。

    最后试的kelly。前味极窜,因为里面有胡椒和黑醋栗的关系吧,中调是极柔和甜美的女人香,看里面用的花分别是玫瑰、鸢尾、晚香玉以及含羞草,每一种都是纯粹为了香而来,不是含羞待放,而是盛大的绽放,馥郁饱满,最后蹭上一点点的皮革味道又回到的一贯低调中去。像极吃一块很浓的巧克力,表面是厚厚的巧克力粉,里面包裹着杏仁核桃,一口咬下去,最初有点苦,但是旋即嘴巴里就塞满了幸福感觉,吃完后,嘴巴里还有一点点的苦,嘴角还有一点褐色的巧克力酱。

    这就是我想要的味道。如果还是用女人来比较,那么kelly其实很有女王风,表面不动声色,内心波涛暗涌,又因为皮革味道的相伴,更是感觉即使全场欢呼雀跃,骨子里还是有一点冷静和自制。后来在看到一篇专门写爱马仕的大楼里,人家短短几笔,说的就已胜我万千:“如果说尼罗河花园是家中瓷缸里的那株莲,浸透着禅意。那么Kelly小马车则是铿锵挺拔的那支带刺玫瑰,洋溢着干练的洒脱。”

    刚又试了一下,开始略感辛辣,而后又婉转清幽,她的好果然是要慢慢来。

     

     

     

     

    Kelly Caleche(2007)
    前味:葡萄柚、黑醋栗、胡椒
    中味:玫瑰、鸢尾花、晚香玉、含羞草
    后味:劳丹脂、皮革

    今天任务完成,不错,自己给自己鼓励一下。

    每博一歌:PB33《看好你的妞》,从闹闹那里听来的。很喜庆。

     

     

     

     

     

     

     

     

     

     

     

     

     

     

     

     

  • 〔壹〕傳給5個人〔貳〕照內心想法打(參〕
    1:古同学 2:robin 3:路小路4:李同学5:小熊(能看见吗/怀疑)

    問卷大調查

    你覺得〔1〕如何? 发小,老友,自制,强迫性计划的代名词,我心目中优等理科生的典范
    你覺得〔2〕如何? 忧郁的小青年,迷途羔羊(抽打)

    你覺得〔3〕如何?  坚定理想的魔法少女
    你覺得〔4〕如何? 同(2),同抽打
    你覺得〔5〕如何?  亲人


     壹 )

    《 1 : 傳給你的人是誰 ?  》A:Ryo
    《 2 : 她是你寶貝麻 ? 》A:是……
    《 3 : 妳認識他多久 ? 》A:如果算上当时在某坛(腐地/我们堕落的原罪/家/爬楼添砖之处),我们差两年就七痒了
    《 4 : 她正`還是醜`還是帥`還是普通?》A:美貌

    《 5 : 對她說一句話 ? 》A:正式自己的美貌与胸部,去给我谈给恋爱回来(拍飞)

    貳 ) 寶貝朋友

    【 1 : 說出你最好的朋友 ? 】一个手掌
    【 2 : 你的寶貝很多個嗎 ? 】不是很多(我不滥情)
    【 3 : 妳朋友有同性戀嗎 ? 】有
    【 4 : 會不會討厭同性戀 ? 】呃……
    【 5 : 妳會喜歡上好朋友嗎 ?】啥叫喜欢?

    ( 參 ) 感情

    〔 1 : 妳有情人嗎 ? 〕记得辛普森的爹说过:电视啊,你是我的妈,我的妻子,我的情人……
    〔  2 : 覺得最浪漫的地方 ? 〕家/屋顶

    〔 3 : 你曾經親過你情人嗎 ? 〕为毛我会想起《红与黑》(抓头发)

    〔 4 : 對情人說過最甜蜜的一句話 ?〕让我们一起当雌雄大盗吧

    〔 5 : 想跟你的情人在一起到啥時 ? 〕愿时间为你停留

    ( 肆 ) 飲食

    『 1 : 妳最愛吃的食物 ? ( 3樣 ) 』A:橙子,菌类,辣椒(?)

    『 2 : 妳最愛喝的飲料 ? ( 3種 ) 』A:咖啡,咖啡,茶
    『 3 : 喜歡麥當勞這個地方麻 ?  』A:一般
    『 4 : 愛吃烤肉嗎 ? 』A:还可以
    『 5 : 愛吃火鍋嗎 ? 』A:麦兜的愿望

    ( 伍 ) 興趣

    < 1 : 喜歡啥運動 ? > 散步

    < 2 : 接上題 , 為啥喜歡 ?>  消耗能量
    < 3 : 最愛跟誰一起運動 ?>  好朋友
    < 4 : 妳最喜歡做的事 ? >  阅读,与好友进行智力谈天
    < 5 : 喜歡跑步嗎 ?>  此生厌恶事之一

    陸 )雜七雜八

    「 1 : 最愛的節目類型(or節目) ? 」A:涉及旅游以及时尚,电影
    「 2 : 接上 , 為啥喜歡 ? 」A:传说,猫喜欢看广告

    「 3 : 幾號 ? 」A:7月30日.
    「 4 : 最愛誰 ?  」A:hide桑
    「 5 : 是男的 ` 還是女的 ? 」A:男性,

    「 6 : 最愛的明星 ? 」A:我想说梁朝伟
    「 7 : 最愛的埸所?」A:家

     

     

  • 貌似小噗是上不去了,俺觉得很难过。这是我难得坚持的一个网站之一,一般来讲,像我这种没有常性的人能保持基本两三天上一次的网站实在寥寥无几,能够坚持发言则更是如史前恐龙一样弥足珍贵……小噗,乃一定要坚挺啊(挥泪!)

    最近觉得除了偶尔周期性的折腾外,其他还好,精神比较稳定,早睡早起,对爸妈好,坚持每天护肤,吃饭,走路,热爱生活,好好工作,虽然看书进账有所减少让略觉郁闷,但基本上来讲,我觉得我在向一个好姑娘的方向大踏步前进。

    对工作越发热爱,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方向越来越坚定,知道工作到底在我生活中占有多大比重,如何去协调生活、工作、爱好等等一切是以后的重点。早上是说课考核,第一名,心中很高兴。觉得自己有比以前要自信一些。有对自己的控制总归是好的。

    今儿去见古同学了,吃了最爱的西南村。在life喝咖啡的时候,旁桌是三个中年猥琐男,在讨论北岛顾城海子,我得承认,这些东西我喜欢看,我们偶尔也会说,但是当你看见几个男人真的在口吐白沫的叨叨一下午,特像忽悠小姑娘的那种演讲,你特想说句:臭流氓。

    IE浏览器被古同学取笑后,在他的推荐下,俺在尝试用firefox,俺依旧菜鸟,好像对电脑对游戏一直提不起爱,我果然长了颗文科的脑子却学了理……

    成,今儿就报告到这儿。爱生活,爱噗浪,小噗乃一定要活下去。

    本周工作七天,巨爽无比,俺不喜欢这份工作,但喜欢工作很多的状态。当然也有困得拾不起个的时候。

    每博一歌:俺的手机铃声是《最后的恐龙》,denver啊

    最后,是今天在life里喝的拿铁,来,作为13党的一员,俺摆了个很符合党性的图片。其实,俺想说,它家的拿铁虽然难喝,但是它竟然有拉花啊……值得拍下来。旁边那本书是古同学很喜欢的林达系列的其中之一,改天再说感想吧。


  • 随着暖气停了之后,我总是处于一种鸡鸡索索的状态,无论在哪儿,都恨不得缩进去,我妈说打远看就是一个球。还是一不太美好的球。因此睡觉就变得很需要,每天像扎猛子一样一头钻进被窝,把头严严实实的蒙住,外面纵然狂风大作还是二月飞雪,跟我都没有关系,只是想睡觉。

    上个周日,跟比较好玩的老友去看桃花,那真真是美好的一天,咖啡,桃花,有趣的话,本来想上图片,可是……技术上麻烦点,回来有空吧。我们总在不停与对方说话的途中来清理自己,比如我和马,说很多话,从大学到现在,也到将来,思维很清楚,态度很中肯。就如同我昨天和一个朋友说,某些地方觉得自己在变好,比如我们都尽量克制焦虑,比如我们都在慢慢发觉像俺们这类自卑姑娘身上所具备的优点,再比如我们互相鼓励对方花钱(这才是正点)。我喜欢这些朋友是因为精神可以获得极大的愉悦感以及对好好生活下去的动力。

    看孙振耀写的退休15天感言,不断地在想,到底什么是我们想要的生活,什么工作是我们想要的工作。情绪变得很低沉,能够说比过去强悍的地方可能也就只是低沉不等于不再想进步。改变,我们每天都在说我们要做点什么我们要改变这种生活状态。见到一个五年没见得朋友,有了车,做了律师,算是同龄人里比较有钱的,周围的人也都是吃饭一顿饭花两三千的,可她也不快乐,睡不着觉,没有欲望,走会儿路就累。各有各的好,谁也不羡慕谁也不嫉妒,关键是你到底 要什么。

    一想到这个问题,俺就忧郁的裹进灰色绒绒的大袍里。今天阴冷,从外面回到家,吃了买的麻辣烫,还吃了妈妈做的咖喱饭,然后裹着很厚的被子在半梦半醒之间看《那时花开》,果然青春无敌,催人入睡。就没有人能拍个高兴的、活泼的、积极的、向上的、美好的、充实的、不矫揉做作的、不神经兮兮的,让我们看完都能觉得“这个世界很美好,我们应该为之奋斗”。

    都tm别折腾了行不行,就让俺能快快乐乐的过完这俩月不成吗?

    俺渴望四人聚会。所谓啥事都是有高低起伏的。客观存在过的事情果然是无法消失。你到底要什么,想好了,你的态度才会明确。

    话说回来,《小团圆》在台北大卖,大家觉得这怎么会是祖师奶奶呢,本来应该是个通透伶俐的女子,怎么跟个小怨妇一样,多疑,小心眼,不会说话,或者说满腔爱意说不出来。我心话,本来就该这样,她喜欢胡大爷喜欢的那么心甘情愿当然害怕一江春水付之东流。

    想起石康《在一起》里说,大意是:这个爱情本来是个美好的事,但是到了中国,被这群姑娘弄的,非得那个男的出口无耻举动下流,丑态百出,这个姑娘才相信你爱我,这违反了人类自由精神的本意啊。

    聪明的人谈恋爱喜欢找聪明的人,为的是谈个有趣的恋爱。比如俺们的学生们,我们表面看到得是男生一个个姿态很低,接送,买大罐棒棒糖,等等等等。但实际上现在的孩子很聪明,他们知道自己要什么,女孩子需要人照顾,帮助处理一些琐事,男孩子谈恋爱求的是个快乐,我做的这些事是因为我高兴,我愿意做,然后看着女孩子的反应跟预设的程序一样,以此得到心灵的满足感。在此期间,难过,感伤,欣喜若狂,纤细的神经承受着极大的考验,但这本来就该是年轻时该有的经历。再大一些,私心重了,跟过程序一样的恋爱就很无聊了。

    当然无聊也可以称之为人生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那让我大喊一声:真的很无聊啊。

    我想听沧海一声笑。

  • 每当这种夜晚,我都想在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看着车流,灯光,人潮,就那么呆着,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想的蹲在哪儿,然后回家,一头栽倒,昏昏睡去。

  • 昨天晚上回来,闲闲地和爸妈聊天,然后看见家里多了两件一模一样的白色T恤。问之,答曰,俺俩的情侣装。

    大笑,觉得这俩现在过的那真是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年轻的时候,打架争吵不计其数,也许就是因为年轻,因为磨合,所以才需要这么多这么久的时间去探索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到老到老,终于成为一个伴,一个真正意义的伴。可以每天说很多话,一起看电影,一起散步,开玩笑,也许有些性格在年轻的时候彼此看不过眼,但是现在已经能够包容并相信这是对方身上的一部分。

    我曾经想过,在他们这一代人身上到底存在不存在爱情。曾经以为没有,但是现在,我相信有,深深的依赖和相信,让这两个人可以坚持下来。

    昨天,老爸说我长白头发了,非要给我拔。于是我安安静静的坐在小板凳上,他在旁边举着个类似拔猪毛的镊子给我边找边拔。我感叹说,多像喜儿啊。拔的时候我呆累了,就趴在爸爸的膝盖上,恍然觉得回到了小时候,眼眶突然很酸。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小日子,每天差不多,琐碎的,毫无激情的,没有要你解决的大事,就是这样,简简单单,普普通通,承认自己的不完美,承认自己是空气里的一个分子,本身也许就是个进步。

    今天晚上在走了很久的路以后,跑到一个坐落在小院子的饭馆里吃烧卖,很老的店,破旧吵闹,吃的很安静,吃的时候想起来以往的春天,想起来如洪水决堤一样逝去的日子,觉得,也可以接受。

    我们到底可不可以再好一些,或者我们可不可以去试着相信,这是我想的,与别人无关。

    最近彪悍的想法是,任何让俺纠结皱吧不开心伤感的事情一概不去想。俺们都要坚挺地过啊。

    加油,小熊同学,加油。

  • 今天是难得的休假,闲闲地呆在家里,什么都不想,看了《新乌龙女校》,俺想说,英国人的扯才是真的扯……

    为什么会想到题目这句话,源于以前的谈话,也因为在前些日子看《良品阅读》里提到:人在一天所做的事中,只有一两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其他都是在我们习惯的基础上直接回应,如果我们能够改变习惯,不断克制自己,那么你可以选择的空间就会越来越大,当然你的自信你的成就感也就会因此增强。

    关于这一点我深信不疑。记得有一次和小名谈话,说到某个共同认识的朋友(古同学,说的就是你)。给我们印象最深的是,你习惯成功。好像无论做什么事情,看上去不是很费劲,很有条理,一点一点达到你最后想要的目的。而我们会害怕会担心,会信心不足。

    因此在去年的冬天,俺着重去注意我想做的事情,并且尽力把它能够做到底。现在的好处是俺尽量地不去多想,比如有些事情是近期做不到的,那么就不想,能做的时候再去努力。比如,规范性……不停的规范自己。可总会做不好。

    就好像告诉自己控制情绪,做到了五天,到第六天也许就没做到,就范了直线型错误。做完又很后悔。好像又要重头开始。

    我一直属于乱使劲儿,不是很清楚的人,莫名其妙会觉得时间被打的很散,目标不明确,于是混乱感焦虑感接踵而来。那种困惑苦恼烦躁会影响很久的情绪和自我认同感。

    最近在和马同学的对话中,一直在讨论有关于平衡感的问题,把自己所有涉及到的事情,按照大小顺序排列出来,争取可以做到圆满,这本身就是件困难的事,顾此失彼,焦头烂额常常存在。她说她到手的一切无不是依靠自身的不断努力,我深感同意。于是在想,如何去付出,如何去克制,慢慢做,可是缺乏耐心。

    深刻反省自己的最后就是信心的缺失,我爱偏激,深怕自己会因此而一蹶不振,不过好在和小人家呆久了,多少也会学到一些心态好。昨天看妹妹的博,上面说“拥有信心,首先会是先失去它,如同我们觉得不被爱,然后才发现自己被深爱着”。

    刚做了个测试。非常意外的是,竟然很平均。让我心情舒展。也许我需要的还是不断的制定计划,努力,修正,继续努力。有时候会恐慌,这是最近常常感到的,因为踏踏实实过好自己的生活真的很不容易。

    诸君共勉吧。

    This Is My Life, Rated
    Life: 6.2
    Mind: 5.5
    Body: 7
    Spirit: 5
    Friends/Family: 4.7
    Love: 6.9
    Finance: 6.1
    Take the Rate My Life Quiz
  • 先说一句,最近没更新不是俺懒,是因为……叹气,小电它重装了,握拳,摇头,真的很要命啊……

    装了酷我音乐盒的好处在于,可以把自己喜欢的歌手直接拉到一个默认集里,不用再去找盘,有字幕有mv,可以听一些也许你没有发现的歌曲,或者看到一直很想看的mv。

    比如俺现在就在听《summer》,天气开始暖和了,虽然今天下了春天的第一场雨,但是空气湿润,晚上坐车回家的时候,开始有种回到过去的感觉。这是最近常常感觉到的。有时在盯着自习,往窗外一愣神,恍然觉得这是大学的春天。

    车上都是二南开的学生。觉得现在的学生很好玩。有个男生给两个不同班的女生互相认识,俩人问好,然后很自然的拿出手机互相留了电话号码。像大人一样。其中一个女孩给男朋友打电话,男朋友应该在外地,因为电话费已经超出预算,因此女生给他打。打的时候问,你这个月短信费一百多,咱俩短信不花钱啊,你那一百多块钱花给谁了……

    听的时候我在微笑。高中时候的恋爱其实是很好的。因为小,没有那么多想法,又因为小,所以肯付出肯努力。大了,等到受过伤,就变的不会轻易付出了。

    于是突然想,什么是理想的爱情呢?看《本杰明巴顿》的时候,觉得那真是我想象中的爱情,拍的那么美。我知道是有那种感情存在,就如同前两天和人吃饭时,她说,喜欢一个人,牢牢地抓住他,珍惜,那才是喜欢啊。她做到了,她说了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我说,你是个理想主义者。她说,对,并且我做到了。当时是强烈的震撼到我。我周围的人基本都是理想主义者,但是我们在诉说这种状态的同时也在无奈。只有她,她一直为之付出努力,而且我知道她付出的努力与她所遇到的问题不是一般的困难。有多少年,7年还是10年?终于还是做到了平衡。

    看她的时候想起了原来看过的《941》,在天涯一路同行板块上写的真事。两个人多年的感情,读起来很有重量。但细看真的没有多大的事,都是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琐碎的平实的温暖的。两个人一起买菜,能一起坐在阳台上看日落,很久都不说话,一起爬山,吃饭时会记得对方的口味,慢慢迁就彼此融合,虽然一个是土包子,一个是小高干,我一直坚信,如果找对那个人,是愿意为对方付出辛苦,精力,时间,不会过多计较太多的事,一起承担生命中将要遇到的欢乐以及困难,不离不弃,我知道我是理想主义,虽然会有人泼冷水,但是还是坚信,因为我见到过,所以我相信有。

    “平等”。这是俺最近常听小人家跟俺说的。怎么对别人好对别人付出是我最近常想的问题。

    哈,现在正在放的是《20岁的眼泪》,大叔在耍宝的跳舞,让俺想起了pata大叔,原来X的演唱会属于春夏必看节目之一。

    就着晚霞的时候,去看了一位老人。她是俺娘的姑姑,独身,70高龄。小的时候俺经常在她家的院子玩,她的家是俺儿时温暖记忆之一。木头做的朱红色的门,院子是青砖铺的地,砖逢之间有苔藓,院子主要的区域被一大片草茉莉占据了,种茉莉是俺每年的劳动项目之一,到夏天会去采子,黑色的硬实的小球。说到茉莉籽,想其来前两天看蕾克的博客,说做胭脂,就是用茉莉的花籽,敲碎后,把里面的碎粉一点点敲出来,集在一起就是卖的很贵的胭脂了,细腻纯天然。

    俺在这个院子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拿把大躺椅放到院子里,然后吃水果看闲书,她家里有着一摞摞的《当代》《十月》,俺就是她家的当代上看到的《白鹿源》第一章。看累了就睡了。夏季漫长的午后会浇花,玩水,还会干一个比较变态的事,就是玩蚂蚁……那是个很要耐心的活:看到一群蚂蚁,把食物的碎屑放在地上,然后看着它们搬啊搬,你再把吃的拿走,它就会团团转的找;或者你在它们散步/觅食/恋爱的时候挡住它们行动的路线看它们左右为难也是很有趣的。现在想想,我小时候竟然玩这个游戏玩了好几年,不知道那时候自己在想什么。

    那间屋子记载了我很多的记忆。共有三间房子,起居的房间非常大,但是只有一个很小的吊起来的灯泡,屋里是古老的旧式家具,红木和樟木,没有冰箱电话电扇,唯一的现代设施是个21寸的彩色电视机。每天早上起来,老人家都会把所有的家具都擦一遍。屋里的角落里还有一盆木本茉莉,花色为纯白,气味馥郁,气质高贵,当年太奶奶就是为了搬这盆花把脚砸到,然后瘫在床上一直到去世,这期间都是这个姑奶奶照顾,春去冬来,度过了自己的青春还有中年,没有过怨言。
    这一切做完后,就开始漫长而相同的一天。在房间的角落有个很大的衣柜,嵌着个很大的镜子,我小时候另一间最爱干的事情是对着镜子给老人家梳头。这个房间还有个特点:没有窗帘。晚上偶尔可以看到猫在屋顶上奔跑,或者和你对视。
    我几乎所有的假期都会留出一部分晃荡在那里:陪她逛很长的胡同,穿过铁路去吃很有名的糕干,去老式的理发店剪头发,店里有着高高的黑色椅背的理发椅还有穿着白大褂的阿姨.此刻我仍然能够回忆起那条街的景色,那些胡同,黄昏时街上散发的食物香气,以及在那个年代特有的若有似无的慵懒调调,人们热闹平凡的交谈,我以为我不记得,其实都记得。

    晚上天黑之后,就回到屋里看电视。在那个房间里,俺看了《戏说乾隆》的第一集,学会唱《爱江山更爱美人》,并在无意期间看过,也是唯一一次中央电视台改的彩色的《魂断蓝桥》。我一直记得那个晚上,老人睡的早,呼噜打的很大声,俺坐在小板凳上仰着头看电影,看到最后结局已经是泪流满面,就在那个晚上突然明白我们最终都是要面对死亡,无论我多么爱我的亲人。

    后来大了,忙了,见面的机会少了,但是她依然是一个可以让我畅所欲言的对象之一。我们现在在一起,仍可以毫无阻碍的畅谈两个小时,虽然她70岁,我25岁,虽然她开始变老,但是在我眼中依旧是当年的模样。我还是和她叨叨叨叨,她依旧会在每年过节的时候给我买花生鸟结糖。仿佛她未曾变老,而我未曾长大。她是让我在遇到现实碰壁之后可以坚持自己下去的勇气之一,虽然她并不知道。

    今天推荐歌曲陈升的《然而》

  • 村上的小说里,经常出现主人公独自一人去游泳,吃饭,泡书店,旅行,不以为苦。尤其记得一句话:我在打发无聊时间方面的能力正向专家靠近。

    当然我们都知道那个有名的故事:人本来是由男男、男女、女女组合在一起,神把人一分为二,因此人的一生都要去苦苦寻找自己的另一半。这个过程有欢笑有痛苦有温暖有失望,这可能也是神为了让人能够圆满自己的一生而特地设置的一个障碍。不过看一下大多数的婚姻,如果说找到的确实是另一半的话,那么神在创人的时候必定是创造了很多不完整不完美的作品,从而为现在离婚率如此之高埋下了伏笔。

    恩……扯远了。

    其实是想说,大部分的人都有死穴,不能一个人去做。比如有人不能一个人去热闹的小饭馆吃饭,不能一个人去运动,上自习也要你等我我等你,这次你晚来了,虽然心里不高兴,想下次再也不找你了,可同自己一个人相比还是选择去等待,如果细分,会发现女生连去厕所都恨不得是一起去。

    我肯定不属于独立性强的人。遇到对的人会喜欢和对方呆着,即使时常见面也不会觉得厌烦;此外做很多事情的时候会习惯性给好朋友发短信,我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做了什么;定期需要到热闹的场所感受一下欢乐,和朋友很high地聊天。应该是群居动物。

    不过现在发现,随着岁数增长,原先很难接受一个人做的事情慢慢都在去做。比如一个人拿着本小说坐在咖啡馆里一个下午,一个人逛很久的街,一个人去游泳,基本上没有人陪伴的情况都可以进行,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了独处的妙处:游刃有余。

    尤其在逛街的时候很明显:走很远的路为了去淘个喜欢的杯子,春光明媚,穿着心水的球鞋T恤,晃荡着看很多的小摊,听老板抑扬顿挫的叫卖,仔细看每一家店铺,平时很少注意到的细节,试衣服,看见成对成对女孩子清透的脸,觉得真好,真好。

    这就是今天感觉到的。在习惯一个人做这些事情之后开始体会到悠闲自在的乐趣,配合春天,很是应景。

    看看大家有啥事是必须一个人做的呢?比如做模型?

     

  •  

    什么都不要问,什么都不要说,去看《机器人总动员》。去看久违的温暖爱情,去回归。有恋人的不防抽个下午,窝在一起,静静地看这个片子。

    我也觉得我们大家都走了太远的路是该回到过去的生活了。

    为什么是这个tag呢,因为跟自己打了个赌,俺的坚持性很差,看看能不能坚持每天记录自己生活。当然这个记录只是隐喻,俺其实是想看看三个月到底现状可不可以好一点。

    春天来了,望大家心情愉快。

     

     

     

  •  

    上周六的时候和三儿去了一个新开的咖啡馆,叫聚点,地点在靠近大学城的一条僻静的小巷里。是在网上听说的,口碑很好。于是在一个天空灰蒙蒙空气颇冷的周六下午和三儿奔去了。

    东西和便宜。量大。口感因为它的价格所以我觉得还可以接受。

    不过环境还可以,有常见的小黑板(哪里都是黑板啊),在门口和角落里有可以席地而坐的小垫子,除了常见的木头桌椅外,还有很大的沙发,大到可以在上面打滚游玩的沙发,很有爱。不过这也是个缺点,因为沙发太大了,所以有的桌子只能拼桌。有一面墙是红色的,零散挂着些画。

    比较有特色的地方是有个玻璃橱柜,里面放了些很璀璨的首饰,据说是一个印度人拿来的,不贵,看上去喜气洋洋。

    报告完毕。话说,应该上图片,回来吧。今儿懒的弄了。

    每博一歌:new soul (from Yael Naim)

  • 2009-02-20

    被点到做问卷 - [万年问卷]

    Tag:

    1、怎麼稱呼?

    莫莫,默默,momo,或者莫小吉

    2、職業?
    最讨厌人家问这个啊,不过每次被人猜职业的时候,大家都会猜错,并且即使知道我是做什么的,也会猜我是学文的,爆

    3、昨天晚飯吃了什麼?請詳細描述。
    没吃。吃的草莓

    4、傳給你的人用樂器來比喻的話會是什麼?
    大提琴。比小提琴厚重些,更温和。

    5、如果一天時間你必須和傳給你的人約會,會怎樣進行
    远望……反正不是吃火锅就是吃巧克力蛋糕,有金针菇你就满足了对吧(戳)

    6、傳給你的人用顔色來比喻的話會是什麼顔色

    灰色 与绿色之间吧

    7、用物品比喻的話自己是什麼?
    用绿豆做的hide猪啊,随便在哪儿都能趴着睡觉

    8、最喜歡自己的部分
    手腕

    9、最討厭自己的部分
    腿,长相(?)

    10、請解析一下你身體的食物組成
    咖啡,米饭,苹果,咖啡(默)

    11、推薦一下最喜歡的零食,並説出它的特點
    黑咖啡。真的可以减肥

    12、半年内開銷最大的三件事
    咖啡,书,衣服,游玩(喂,这是四件)

    13、每個月的錢都用到哪裏去了?

    咖啡,见朋友吃饭,衣服,书……

    14、包内必需常带的物品是?
    钱包,润唇膏,口香糖,钥匙,书,本子,笔

    15、皮夹裏一般放哪些東西
    钱,hide照片

    16、對自己來説最奢侈的事是
    按自己的想法自由的生活

    17、四個字概括自己
    纠结皱吧

    18、四個字概括喜歡的類型
    温和自制

    19、説出接下来要傳遞的6個人
    小熊,马同学,轩同学,古同学,罗宾,周同学

    20、請用四個字概括第一個人
    是俺闺女(四个字)

    21、請用動物來形容第二個人
    猫,没错,绝对

    22、請用形容詞形容第三個人
    真诚的

    23、請用顔色來形容第四個人

    土地的颜色

    24、請對第五個人説句肉麻的話
    默,咱俩就算了啊

    25、請给第六個人留言
    加油。

    26、最近爲了什麼發怒
    被人欺骗……

    27、最近熱衷的事是

    清理自己
    28、最近的煩惱
    自己身上潜藏的劣根性爆发的大时期啊

    29、最幸福的時候
    大学三年级的暑假

    30、有没有什麼奇怪的癖好
    有,强迫症算吗

    31、有没有靈異體驗


    32、如果能回到過去,希望回到什麼時候?
    六十年代,俺要去看beatles现场,握拳

    33、每天堅持的習慣是
    写日记

    34、自己的原則是

    朋友是用来保护的
    35、有在收集什麼嗎
    没有

    36、婚禮會怎樣舉行?
    自动跳过

    37、計劃?
    很多。

    38、如果有一次改變世界的能力,你會?
    我连自己都改变不好啊……



  • 2009-02-15

    初春的微妙心情 - [私人纪事簿]

    Tag:

    春天来了,虽然依旧很冷,但是现在的冷和年前的冷不同:如果说年前的冷是十七,八岁的高傲少女,虽然美,但是线条略硬,说话的时候不留情面;那么年后的冷就是经历过变故的22岁左右的女孩,正要开始新的生活,心里有着对很多事情的感悟,更温和更湿润更体谅命运,但是骨子里的坚韧依旧。

    每当心绪不宁的时候总是喜欢放《阿甘正传》里的配乐,初春和冬天是常听它们的时刻。

    今天做了一天的题。阳光很好,是春天的阳光,如同脱去棉衣一样,蜕变成清爽的亮金色,不再是铺天盖地晕染的昏黄,而是一束一束如乱箭一般慷慨地洒在屋里。当初春傍晚的天空慢慢染成薄薄的蓝黛色,我换上球鞋,独自走出家门,开始如往年一般的散步。

    每当春天到来,我总是会每天散步一到两个小时。有的时候自说自话,有的时候只是走路看风景,有的时候身边带着书就跑到咖啡馆里看一下午。因此得以好好领略春天如何缓慢一步一步改变自己的气息,步调,光的颜色,天空的颜色,然后在瞬间向夏天迈进。

    最近思考的事情很多,很多事情一齐堆到脑子里,陷入一个理应到达的时期。所谓理应到达是指,身边最亲密的一个人已经经历,避免是肯定避免不了,只能说尽自己最大可能去努力试试看(想起最近看的星座,这是冥王星颠覆的力量)。

    抛开这个不谈。晚上,闲来无事,翻出去年买的YvesRocher的固体香膏,记得当时就是无意搜淘宝搜到的,不是多贵的东西,可是一下子很喜欢栀子的盒子,有很多的味道,不知道选什么,最后又加了个盒子很女人的一齐买来。因为香味里是佛手柑和广藿香,虽然鼻子根本就闻不出来,可是一直对这俩香很有爱。

    买回来之后,无功无过吧。栀子的盒子很喜欢,可是看见就觉得这应该是给小熊的,让她夏天用,于是送给她了。记得当时她很开心,我就知道没送错。另一个被放在角落里很久。今天无意用,突然觉得很温暖,怎么说呢,是很热闹的香,把今天略带伤感的心情盖过了。就像个很丰满很可爱很快乐的女孩子,烫着头卷发,跑过来,说闷着干嘛,出去玩啊,对,就是这种心情。整个身上的苦闷一下子卸掉了。(好吧好吧,我承认这段很13)

    最后,用俺今儿看一达人姐姐博上的一句话作为结尾吧“在悲观的底色里,俺欢乐的折腾着”。就是这个劲儿。

    每博一歌:推荐《阿甘正传》的原声。有配乐和歌曲集,共三张。强烈推荐同好去听歌曲集,那才真是个欢乐的年代,喜庆欢快不想明天的年代。

    固体香膏

    俺的

    俺家熊的 俺真是冲着给格子裙麻花辫给她买的,她这个是栀子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