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说这片子是适合和闺蜜一起看,我和小熊在初秋的蓝天白云下,无聊的发呆,于是决定去看这个。

    呃……章同学的毛线围巾还有帽子都好可爱,林心如造型真抢眼,姚晨还是朴实点顺眼,何同学好帅,范同学确实挺壮的。我和小熊一直说,看她的胳膊跟,看她的腿,笑,不过真是有气势。

    不过,片子真难看。有范同学什么事啊,这明明是那个男的搞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章同学知行不一,写的自己是老大,但是搞的却像怨妇,倒是范同学很本色,像只母狮子护食。

    懒的说了。无聊就是了。

    最近觉得,情绪是自己的事,找到让自己开心的事虽然不容易,但仍要坚持下去。

    揉揉脸,笑笑看。

     

  • 一个男人怎样做才叫帅?

    首先他一定要高,瘦,脸色苍白,眉毛头发很浓密:

    他很寡言,喜欢穿黑色的长大衣和黑色的西服白衬衣,当然在他不经意的抬起脚的时候,我们能够看见做工精良的系带黑色皮鞋里面的黑色袜子;

    他嗜烟如命,所以要常备一个金属质感的打火机,点火的时候会有金属碰撞的清脆声音在耳边回绕;

    他会有把有手感有质量的枪,不轻易用,但是一旦连发,敌人全都死光光。

    他会有几个朋友,对他忠心耿耿,一个是黑人,嘴巴很臭,但关系很铁;一个看起来神经兮兮,但总能给他搞到他需要的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一般来讲还会有个第三人,这个人有时会是个胖子有时会是个小孩,还有时会是个老大爷,依据看谁的档期有空谁就来演。

    当然,这个男人需要一个住处,这个住处的显赫位置会有个冰箱,里面常年放着垃圾食品和酒以及冰块;

    他爱听音乐,注意,肯定不会是一般的流行乐。有的是爵士,有的是歌剧,有的是老掉牙的旧式情歌。

    肯定有个(或多个)女主角,但是男主角最后谁也没有跟,所谓“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就是这个境界。

    一般他都会孤独的老死,死时还伴着一只猫。

    你想问,你到底想说什么。我想说,重新看《地狱神探》,我对小基又重新地燃烧起来……让我们燃到地老天荒吧!

  •  

    这个暑假忙忙碌碌,基本已经过去大半。最后一天的时候,早上起床,天还是黑的,送了口咖啡之后,咬牙撑住去坐车。忙完之后,很久很久都什么都不想说。

    不是因为情绪不好,只是累。(不过想想这种累的程度确实还不算最大的时候)

    其实俺这人就是说说罢了,工作是个令人有成就感的事,把一件事从头到尾完成,并且获得报酬也是件很爽的事。这是对俺意志力的一次极大考验,如果写作文的话,俺会说,“俺的脑海中一直有两个小人不停在打架,一个说你要这样,一个说你要那样,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少先队员……(拖出去打)”如果说我在这次的工作中获得的感受,其一是用挣来的钱去买喜欢的东西是件很踏实的事;其二,平衡感很重要。我过高估计了自己的体能,所以到末期完全就是只剩下工作,生活质量有所下降;三是,俺和马同学都觉得这是拿出来讲很愉快的事啊……(想马同学一旦加班就会自动兴奋的无语,其实是累到不行后的反弹,抽打);四是累的臭死的时候抽时间写博客是件彪悍到极爽的心情,那种在忙中让自己娱乐一下,手气刀落之间要写完东西很刺激,对俺胃口,翻滚ing。

    闹闹上说,本周天平适合购物,适合修养生气,果然……民心所向啊。

    另,罗同学,俺随便费点话就能比你多啊,斜眼/耸肩/摊手。

     

     

  • 如题

  •     殳俏曾在一篇专栏里提到过,家的附近应该有个像样的小饭馆,步行十几分钟就可以到.平时自己去吃十几块钱搞定,可以吃的不错;请朋友吃饭也不会太差劲。不要那种拿概念来砸人的饭店,也不要是一般的中餐馆,人声鼎沸,烟雾缭绕,菜单都是两扇大木头,里面是哪里都能看见的水煮牛肉,辣子鸡……

        她很庆幸她家附近就有她说的这种小餐馆,平时自己去吃个猪排套餐,跟店家熟了之后甚至会买条鱼带过去让厨师帮着料理,配上酒坐在二楼的阳台慢慢吃。

        想想就觉得温馨。 

        如果非要让我也选这样的一家店。我会选洋味(注:天大那家而不是外院的,原因嘛,后者像流水线而前者更靠谱些)。

    洋味的出名之处在于,菜品丰富。寿司、辣白菜、西班牙菜、意大利面、牛排沙拉各国口味一应俱全,你很难说它们有多好吃精致,因为价格非常便宜,但是能确定的是味道不会太差。第一次去的人面对着浩瀚的菜品名称会陷入点什么菜的困境。觉得寿司看着不错,但是叉烧饭也不错,要不试试披萨等等等等。俺当年和小熊去的时候,比较有勇气,没有点这些能够想象出来味道的菜,而是点看着菜名不知道是啥的东西,最成功的当属烤吉士斯巴开第,以后的无数次去洋味我都必点这道菜并且推荐给不怕奶味重的人。其实这道菜就是在意大利面里和上厚厚的番茄酱牛肉末青椒粒,然后再在上面铺上层奶酪,放入烤箱烧烤片刻随即出炉。好吃的地方在于奶酪化开之后会像被子一样盖在面条上面,吃的时候可以将面条和奶酪混合起来品尝,并且它家的奶酪拔丝比较长。奶味、牛肉的香还有番茄酱的微酸一齐占满了舌头上的味蕾,冬天吃可以产生刹那的幸福感。

        它家还有个值得推荐的就是甜品不错,苹果派蛋挞以及雪青蛋糕奶酪蛋糕味道很纯粹,不花俏。

        最后说说它家的装修。原来洋味是一层,像是个长长的火车车厢,两边是有高靠背的沙发,由于年代久远,坐上去可以感觉到弹簧在蓄势待发。总有只肥猫在晃来晃去。墙上挂满了电影海报。后来搬到马路对面的一撞二层小楼。一层就是操作间和前台,猫只在楼下活动。上过一个旋转的木质楼梯就是饭厅,天花板有点矮,保留了电影海报,窗户是木制的百叶窗,每个桌上都配有盏怀旧的小台灯。壁纸是昏黄的底色配着玫瑰花。店里经常放老的英文歌。说实话并不精致,也绝对不是玩情调,我能理解老板是想做出一个很怀旧很好莱坞黄金时代的想法,但是他太懒了,因此不够精细,但是这样反而好,这地方这么便宜,你非搞的像一个瓷杯子都要几十块钱的样,那我吃饭岂不是要提心吊胆以为老板靠顾客打碎杯子来搞创收。正因为他懒,所以我放心的在这里拿着买雀巢咖啡附赠的咖啡杯喝着直接从超市买来的速溶咖啡,摔了老板也不会怪我,放肆地把腿架在桌子下用来放包的木板上,要多惬意有多惬意。

        说了这么多,如果你问我最看重一家小饭馆的什么品质,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诚意。小饭馆是由无数小细节构成,因为拼菜色比不上传统饭馆有招牌菜有大厨子,拼环境肯定比不上那些玩概念装潢的家伙们(虽然我一直认为那地方的东西好吃不了),能让人记住的也只有恰到好处的细致体贴来让人一来再来,即所谓”家的味道“。记得原先看一个日剧,女主角习惯在家门口的一个小馆子吃饭,饭菜无非就是到处可见的定食。而让我记住的一个场景是每次女主角推开门的时候,老板娘总会说“你来了”,并且随即拿出已经预备好的热毛巾卷递过来,女主角把脸埋在毛巾里长舒一口气——一天终于又过去了。

     

        最后让我用村上写的一个短篇来结束这篇博客。那篇短篇描述了村上非常喜欢的一个小饭馆,叫“兔子亭”(收录在《村上朝日堂 嗨嗨!》)。坐落在村上家的附近。店面不大,只够十人座,并且经常坐不满。饭馆只有两种饭菜,一种是每日换的套餐,另一种是固定的炸肉饼套餐。篇中用较多篇幅描述了香味足以让人想要拥抱马铃薯的炸肉饼套餐,以及对小菜做了细致的描写:同样是配菜,“兔子亭”相对干净爽口随季节变化而搭配不同小菜。此外,冬天是焙制茶夏天是凉薏米茶,饭不是白米饭而是混有大麦的饭盛在摸起来粗拉的碗里,这些小地方让我心动不已,恨不能亲身去吃一次。并且,干活的只有老板一个人(谢天谢地终于不用去看服务员的脸色了),一个人买东西做茶切菜洗餐具,老板低调不多说,每次吃完都会再端上一杯新茶。

       写着写着突然很想吃东西了,果然这是属于晚上写食物的无奈。

     

     

     

     

     

  •  

    说明:本来今天应该是罗同学值班,不过周末到了,他要回家,于是俺连着写两天,等他回来再连两天。其实俺不写也可,不过俺最近很有既然干就干到底的金牛特性,所以决定还是要写满。

    非常累。早上六点半出门,六点半回来。赶上周末,人很挤,基本是站了三个小时回来,不过我仍很庆幸不用去那么远上班,否则每天挤轻轨简直是场噩梦。四十分钟的路程大家发明了很多消磨时间的方法:玩psp,魔方,看书,睡觉。今天中午吃饭时跟马同学说,挣钱真辛苦,但这么辛苦不过挣的是顿饭钱。马同学说,傍大款都需要杀伐决断之力,何况咱俩这种见钱就激动不已的只好从事体力劳动。

    但是反过来说,有了钱可以吃好吃的,买香水,买书买画,买车买房,钱是好物。

    下车之后突然想吃寿司,不是很饿,只是为了贪图坐在高座椅上,用粗瓷的茶杯喝口热茶的片刻贴心。于是就近去了天绿。说实话,我对天绿元绿禾绿均无好感:米饭很硬,饭团捏的不紧,刚用筷子夹就会散,芥末也不够清辣,至于新鲜程度只能说是一般。虽然我也知道连锁店赚钱,但同样的价格好歹跟麦当当做的有点诚意,顾客不是傻子。也罢,叹口气俺跟自己说,只是为了这口热茶而已。

    最近理想的吃寿司方式是:在下班的时候(最好是周末),去伊势丹地下一层的超市买它家自制的寿司。一般过了六点后主食会全面打5-8折。一个非常精致的寿司拼盘,在寿司店大概要150左右甚至更多,在那里只要一半的价格。然后带着寿司和茶与马同学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慢慢吃完。时间最好是秋天,不要太闷。

    总是希望能够有一个具备温暖和诚意的小饭馆出现在疲惫下班的傍晚或是寂寥寒冷的冬天。

    它要很干净舒服,店面不用太大,老板娘温厚可亲,店里伙计熟知你的口味,菜单最好一张纸,菜名基本上你都已经了然于胸,至于味道,简单朴实就好。

    虽然只是一餐饭,但是会让你有种将大米扎扎实实吃进胃口里的饱满感觉。

    原先常吃的小饭馆是南大的两家,三升面和米线。味道朴实,价格非常便宜,花五块钱可以吃的很饱。东西好自然人多,每次吃饭都要穿过窄窄的过道,然后坐在已经放了好几个吃完的饭碗的桌上,有可能桌边还有残烫剩羹,一到夏天,吃完了也出了一身汗,确实难受。后来随着人越来越多花样越来越多,反而失去了最开始的味道。

    记得村上曾经说过:我们最常干的事,就是找到一个好地方,然后大肆报道,随着客流量的增多,服务与饭菜的品质无法再细致,于是失去了一个又一个的好地方。

    晃荡在南大西南村的这些年,让我觉得最接近于我心目中的小饭馆的是开过一段就销声匿迹的椒麻抄手店。抄手就是馄饨,四川叫法。面皮很大,里面的馅很少。那家店开在楼群里。店里有两间屋,宽敞豁亮,桌椅是统一色调的木头,碗筷也是同样花色同样质地,透着干净。常吃的小菜放在屋里的一角,上面细心地用帐子盖好。菜单贴在墙上,以麻为主的抄手和以泡椒味主的各类炒饭,口味偏重。老板娘是重庆人,年轻时肯定是个美人,会用重庆话跟你唠家常。

    前后去吃过五六次。老麻的抄手汤里飘着一层红油,吃过基本会杀死我所有的味觉。而最让我喜欢的其实是它家的炒饭。有一天,突然很想吃炒饭。去它家要了一盘泡椒盐煎肉炒饭。米饭炒的干干的,油不多,肉切成片先用盐略略煎过,伴着大量的泡椒豆豉和米饭凑成了满满一大盘,旁边是当天的例汤。吃起来除了辣麻之外,还有点盐煎肉的回甘,当时觉得在来它家前的怀疑徘徊都是值得的,每一口里都有对我正确决定的赞赏和满足。

     

     

     

  • 貌似小噗是上不去了,俺觉得很难过。这是我难得坚持的一个网站之一,一般来讲,像我这种没有常性的人能保持基本两三天上一次的网站实在寥寥无几,能够坚持发言则更是如史前恐龙一样弥足珍贵……小噗,乃一定要坚挺啊(挥泪!)

    最近觉得除了偶尔周期性的折腾外,其他还好,精神比较稳定,早睡早起,对爸妈好,坚持每天护肤,吃饭,走路,热爱生活,好好工作,虽然看书进账有所减少让略觉郁闷,但基本上来讲,我觉得我在向一个好姑娘的方向大踏步前进。

    对工作越发热爱,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方向越来越坚定,知道工作到底在我生活中占有多大比重,如何去协调生活、工作、爱好等等一切是以后的重点。早上是说课考核,第一名,心中很高兴。觉得自己有比以前要自信一些。有对自己的控制总归是好的。

    今儿去见古同学了,吃了最爱的西南村。在life喝咖啡的时候,旁桌是三个中年猥琐男,在讨论北岛顾城海子,我得承认,这些东西我喜欢看,我们偶尔也会说,但是当你看见几个男人真的在口吐白沫的叨叨一下午,特像忽悠小姑娘的那种演讲,你特想说句:臭流氓。

    IE浏览器被古同学取笑后,在他的推荐下,俺在尝试用firefox,俺依旧菜鸟,好像对电脑对游戏一直提不起爱,我果然长了颗文科的脑子却学了理……

    成,今儿就报告到这儿。爱生活,爱噗浪,小噗乃一定要活下去。

    本周工作七天,巨爽无比,俺不喜欢这份工作,但喜欢工作很多的状态。当然也有困得拾不起个的时候。

    每博一歌:俺的手机铃声是《最后的恐龙》,denver啊

    最后,是今天在life里喝的拿铁,来,作为13党的一员,俺摆了个很符合党性的图片。其实,俺想说,它家的拿铁虽然难喝,但是它竟然有拉花啊……值得拍下来。旁边那本书是古同学很喜欢的林达系列的其中之一,改天再说感想吧。


  • 随着暖气停了之后,我总是处于一种鸡鸡索索的状态,无论在哪儿,都恨不得缩进去,我妈说打远看就是一个球。还是一不太美好的球。因此睡觉就变得很需要,每天像扎猛子一样一头钻进被窝,把头严严实实的蒙住,外面纵然狂风大作还是二月飞雪,跟我都没有关系,只是想睡觉。

    上个周日,跟比较好玩的老友去看桃花,那真真是美好的一天,咖啡,桃花,有趣的话,本来想上图片,可是……技术上麻烦点,回来有空吧。我们总在不停与对方说话的途中来清理自己,比如我和马,说很多话,从大学到现在,也到将来,思维很清楚,态度很中肯。就如同我昨天和一个朋友说,某些地方觉得自己在变好,比如我们都尽量克制焦虑,比如我们都在慢慢发觉像俺们这类自卑姑娘身上所具备的优点,再比如我们互相鼓励对方花钱(这才是正点)。我喜欢这些朋友是因为精神可以获得极大的愉悦感以及对好好生活下去的动力。

    看孙振耀写的退休15天感言,不断地在想,到底什么是我们想要的生活,什么工作是我们想要的工作。情绪变得很低沉,能够说比过去强悍的地方可能也就只是低沉不等于不再想进步。改变,我们每天都在说我们要做点什么我们要改变这种生活状态。见到一个五年没见得朋友,有了车,做了律师,算是同龄人里比较有钱的,周围的人也都是吃饭一顿饭花两三千的,可她也不快乐,睡不着觉,没有欲望,走会儿路就累。各有各的好,谁也不羡慕谁也不嫉妒,关键是你到底 要什么。

    一想到这个问题,俺就忧郁的裹进灰色绒绒的大袍里。今天阴冷,从外面回到家,吃了买的麻辣烫,还吃了妈妈做的咖喱饭,然后裹着很厚的被子在半梦半醒之间看《那时花开》,果然青春无敌,催人入睡。就没有人能拍个高兴的、活泼的、积极的、向上的、美好的、充实的、不矫揉做作的、不神经兮兮的,让我们看完都能觉得“这个世界很美好,我们应该为之奋斗”。

    都tm别折腾了行不行,就让俺能快快乐乐的过完这俩月不成吗?

    俺渴望四人聚会。所谓啥事都是有高低起伏的。客观存在过的事情果然是无法消失。你到底要什么,想好了,你的态度才会明确。

    话说回来,《小团圆》在台北大卖,大家觉得这怎么会是祖师奶奶呢,本来应该是个通透伶俐的女子,怎么跟个小怨妇一样,多疑,小心眼,不会说话,或者说满腔爱意说不出来。我心话,本来就该这样,她喜欢胡大爷喜欢的那么心甘情愿当然害怕一江春水付之东流。

    想起石康《在一起》里说,大意是:这个爱情本来是个美好的事,但是到了中国,被这群姑娘弄的,非得那个男的出口无耻举动下流,丑态百出,这个姑娘才相信你爱我,这违反了人类自由精神的本意啊。

    聪明的人谈恋爱喜欢找聪明的人,为的是谈个有趣的恋爱。比如俺们的学生们,我们表面看到得是男生一个个姿态很低,接送,买大罐棒棒糖,等等等等。但实际上现在的孩子很聪明,他们知道自己要什么,女孩子需要人照顾,帮助处理一些琐事,男孩子谈恋爱求的是个快乐,我做的这些事是因为我高兴,我愿意做,然后看着女孩子的反应跟预设的程序一样,以此得到心灵的满足感。在此期间,难过,感伤,欣喜若狂,纤细的神经承受着极大的考验,但这本来就该是年轻时该有的经历。再大一些,私心重了,跟过程序一样的恋爱就很无聊了。

    当然无聊也可以称之为人生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那让我大喊一声:真的很无聊啊。

    我想听沧海一声笑。

  • 每当这种夜晚,我都想在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看着车流,灯光,人潮,就那么呆着,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想的蹲在哪儿,然后回家,一头栽倒,昏昏睡去。

  • 昨天晚上回来,闲闲地和爸妈聊天,然后看见家里多了两件一模一样的白色T恤。问之,答曰,俺俩的情侣装。

    大笑,觉得这俩现在过的那真是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年轻的时候,打架争吵不计其数,也许就是因为年轻,因为磨合,所以才需要这么多这么久的时间去探索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到老到老,终于成为一个伴,一个真正意义的伴。可以每天说很多话,一起看电影,一起散步,开玩笑,也许有些性格在年轻的时候彼此看不过眼,但是现在已经能够包容并相信这是对方身上的一部分。

    我曾经想过,在他们这一代人身上到底存在不存在爱情。曾经以为没有,但是现在,我相信有,深深的依赖和相信,让这两个人可以坚持下来。

    昨天,老爸说我长白头发了,非要给我拔。于是我安安静静的坐在小板凳上,他在旁边举着个类似拔猪毛的镊子给我边找边拔。我感叹说,多像喜儿啊。拔的时候我呆累了,就趴在爸爸的膝盖上,恍然觉得回到了小时候,眼眶突然很酸。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小日子,每天差不多,琐碎的,毫无激情的,没有要你解决的大事,就是这样,简简单单,普普通通,承认自己的不完美,承认自己是空气里的一个分子,本身也许就是个进步。

    今天晚上在走了很久的路以后,跑到一个坐落在小院子的饭馆里吃烧卖,很老的店,破旧吵闹,吃的很安静,吃的时候想起来以往的春天,想起来如洪水决堤一样逝去的日子,觉得,也可以接受。

    我们到底可不可以再好一些,或者我们可不可以去试着相信,这是我想的,与别人无关。

    最近彪悍的想法是,任何让俺纠结皱吧不开心伤感的事情一概不去想。俺们都要坚挺地过啊。

    加油,小熊同学,加油。

  • 先说一句,最近没更新不是俺懒,是因为……叹气,小电它重装了,握拳,摇头,真的很要命啊……

    装了酷我音乐盒的好处在于,可以把自己喜欢的歌手直接拉到一个默认集里,不用再去找盘,有字幕有mv,可以听一些也许你没有发现的歌曲,或者看到一直很想看的mv。

    比如俺现在就在听《summer》,天气开始暖和了,虽然今天下了春天的第一场雨,但是空气湿润,晚上坐车回家的时候,开始有种回到过去的感觉。这是最近常常感觉到的。有时在盯着自习,往窗外一愣神,恍然觉得这是大学的春天。

    车上都是二南开的学生。觉得现在的学生很好玩。有个男生给两个不同班的女生互相认识,俩人问好,然后很自然的拿出手机互相留了电话号码。像大人一样。其中一个女孩给男朋友打电话,男朋友应该在外地,因为电话费已经超出预算,因此女生给他打。打的时候问,你这个月短信费一百多,咱俩短信不花钱啊,你那一百多块钱花给谁了……

    听的时候我在微笑。高中时候的恋爱其实是很好的。因为小,没有那么多想法,又因为小,所以肯付出肯努力。大了,等到受过伤,就变的不会轻易付出了。

    于是突然想,什么是理想的爱情呢?看《本杰明巴顿》的时候,觉得那真是我想象中的爱情,拍的那么美。我知道是有那种感情存在,就如同前两天和人吃饭时,她说,喜欢一个人,牢牢地抓住他,珍惜,那才是喜欢啊。她做到了,她说了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我说,你是个理想主义者。她说,对,并且我做到了。当时是强烈的震撼到我。我周围的人基本都是理想主义者,但是我们在诉说这种状态的同时也在无奈。只有她,她一直为之付出努力,而且我知道她付出的努力与她所遇到的问题不是一般的困难。有多少年,7年还是10年?终于还是做到了平衡。

    看她的时候想起了原来看过的《941》,在天涯一路同行板块上写的真事。两个人多年的感情,读起来很有重量。但细看真的没有多大的事,都是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琐碎的平实的温暖的。两个人一起买菜,能一起坐在阳台上看日落,很久都不说话,一起爬山,吃饭时会记得对方的口味,慢慢迁就彼此融合,虽然一个是土包子,一个是小高干,我一直坚信,如果找对那个人,是愿意为对方付出辛苦,精力,时间,不会过多计较太多的事,一起承担生命中将要遇到的欢乐以及困难,不离不弃,我知道我是理想主义,虽然会有人泼冷水,但是还是坚信,因为我见到过,所以我相信有。

    “平等”。这是俺最近常听小人家跟俺说的。怎么对别人好对别人付出是我最近常想的问题。

    哈,现在正在放的是《20岁的眼泪》,大叔在耍宝的跳舞,让俺想起了pata大叔,原来X的演唱会属于春夏必看节目之一。

    就着晚霞的时候,去看了一位老人。她是俺娘的姑姑,独身,70高龄。小的时候俺经常在她家的院子玩,她的家是俺儿时温暖记忆之一。木头做的朱红色的门,院子是青砖铺的地,砖逢之间有苔藓,院子主要的区域被一大片草茉莉占据了,种茉莉是俺每年的劳动项目之一,到夏天会去采子,黑色的硬实的小球。说到茉莉籽,想其来前两天看蕾克的博客,说做胭脂,就是用茉莉的花籽,敲碎后,把里面的碎粉一点点敲出来,集在一起就是卖的很贵的胭脂了,细腻纯天然。

    俺在这个院子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拿把大躺椅放到院子里,然后吃水果看闲书,她家里有着一摞摞的《当代》《十月》,俺就是她家的当代上看到的《白鹿源》第一章。看累了就睡了。夏季漫长的午后会浇花,玩水,还会干一个比较变态的事,就是玩蚂蚁……那是个很要耐心的活:看到一群蚂蚁,把食物的碎屑放在地上,然后看着它们搬啊搬,你再把吃的拿走,它就会团团转的找;或者你在它们散步/觅食/恋爱的时候挡住它们行动的路线看它们左右为难也是很有趣的。现在想想,我小时候竟然玩这个游戏玩了好几年,不知道那时候自己在想什么。

    那间屋子记载了我很多的记忆。共有三间房子,起居的房间非常大,但是只有一个很小的吊起来的灯泡,屋里是古老的旧式家具,红木和樟木,没有冰箱电话电扇,唯一的现代设施是个21寸的彩色电视机。每天早上起来,老人家都会把所有的家具都擦一遍。屋里的角落里还有一盆木本茉莉,花色为纯白,气味馥郁,气质高贵,当年太奶奶就是为了搬这盆花把脚砸到,然后瘫在床上一直到去世,这期间都是这个姑奶奶照顾,春去冬来,度过了自己的青春还有中年,没有过怨言。
    这一切做完后,就开始漫长而相同的一天。在房间的角落有个很大的衣柜,嵌着个很大的镜子,我小时候另一间最爱干的事情是对着镜子给老人家梳头。这个房间还有个特点:没有窗帘。晚上偶尔可以看到猫在屋顶上奔跑,或者和你对视。
    我几乎所有的假期都会留出一部分晃荡在那里:陪她逛很长的胡同,穿过铁路去吃很有名的糕干,去老式的理发店剪头发,店里有着高高的黑色椅背的理发椅还有穿着白大褂的阿姨.此刻我仍然能够回忆起那条街的景色,那些胡同,黄昏时街上散发的食物香气,以及在那个年代特有的若有似无的慵懒调调,人们热闹平凡的交谈,我以为我不记得,其实都记得。

    晚上天黑之后,就回到屋里看电视。在那个房间里,俺看了《戏说乾隆》的第一集,学会唱《爱江山更爱美人》,并在无意期间看过,也是唯一一次中央电视台改的彩色的《魂断蓝桥》。我一直记得那个晚上,老人睡的早,呼噜打的很大声,俺坐在小板凳上仰着头看电影,看到最后结局已经是泪流满面,就在那个晚上突然明白我们最终都是要面对死亡,无论我多么爱我的亲人。

    后来大了,忙了,见面的机会少了,但是她依然是一个可以让我畅所欲言的对象之一。我们现在在一起,仍可以毫无阻碍的畅谈两个小时,虽然她70岁,我25岁,虽然她开始变老,但是在我眼中依旧是当年的模样。我还是和她叨叨叨叨,她依旧会在每年过节的时候给我买花生鸟结糖。仿佛她未曾变老,而我未曾长大。她是让我在遇到现实碰壁之后可以坚持自己下去的勇气之一,虽然她并不知道。

    今天推荐歌曲陈升的《然而》

  •  

    什么都不要问,什么都不要说,去看《机器人总动员》。去看久违的温暖爱情,去回归。有恋人的不防抽个下午,窝在一起,静静地看这个片子。

    我也觉得我们大家都走了太远的路是该回到过去的生活了。

    为什么是这个tag呢,因为跟自己打了个赌,俺的坚持性很差,看看能不能坚持每天记录自己生活。当然这个记录只是隐喻,俺其实是想看看三个月到底现状可不可以好一点。

    春天来了,望大家心情愉快。

     

     

     

  •  

    上周六的时候和三儿去了一个新开的咖啡馆,叫聚点,地点在靠近大学城的一条僻静的小巷里。是在网上听说的,口碑很好。于是在一个天空灰蒙蒙空气颇冷的周六下午和三儿奔去了。

    东西和便宜。量大。口感因为它的价格所以我觉得还可以接受。

    不过环境还可以,有常见的小黑板(哪里都是黑板啊),在门口和角落里有可以席地而坐的小垫子,除了常见的木头桌椅外,还有很大的沙发,大到可以在上面打滚游玩的沙发,很有爱。不过这也是个缺点,因为沙发太大了,所以有的桌子只能拼桌。有一面墙是红色的,零散挂着些画。

    比较有特色的地方是有个玻璃橱柜,里面放了些很璀璨的首饰,据说是一个印度人拿来的,不贵,看上去喜气洋洋。

    报告完毕。话说,应该上图片,回来吧。今儿懒的弄了。

    每博一歌:new soul (from Yael Naim)

  • 春天来了,虽然依旧很冷,但是现在的冷和年前的冷不同:如果说年前的冷是十七,八岁的高傲少女,虽然美,但是线条略硬,说话的时候不留情面;那么年后的冷就是经历过变故的22岁左右的女孩,正要开始新的生活,心里有着对很多事情的感悟,更温和更湿润更体谅命运,但是骨子里的坚韧依旧。

    每当心绪不宁的时候总是喜欢放《阿甘正传》里的配乐,初春和冬天是常听它们的时刻。

    今天做了一天的题。阳光很好,是春天的阳光,如同脱去棉衣一样,蜕变成清爽的亮金色,不再是铺天盖地晕染的昏黄,而是一束一束如乱箭一般慷慨地洒在屋里。当初春傍晚的天空慢慢染成薄薄的蓝黛色,我换上球鞋,独自走出家门,开始如往年一般的散步。

    每当春天到来,我总是会每天散步一到两个小时。有的时候自说自话,有的时候只是走路看风景,有的时候身边带着书就跑到咖啡馆里看一下午。因此得以好好领略春天如何缓慢一步一步改变自己的气息,步调,光的颜色,天空的颜色,然后在瞬间向夏天迈进。

    最近思考的事情很多,很多事情一齐堆到脑子里,陷入一个理应到达的时期。所谓理应到达是指,身边最亲密的一个人已经经历,避免是肯定避免不了,只能说尽自己最大可能去努力试试看(想起最近看的星座,这是冥王星颠覆的力量)。

    抛开这个不谈。晚上,闲来无事,翻出去年买的YvesRocher的固体香膏,记得当时就是无意搜淘宝搜到的,不是多贵的东西,可是一下子很喜欢栀子的盒子,有很多的味道,不知道选什么,最后又加了个盒子很女人的一齐买来。因为香味里是佛手柑和广藿香,虽然鼻子根本就闻不出来,可是一直对这俩香很有爱。

    买回来之后,无功无过吧。栀子的盒子很喜欢,可是看见就觉得这应该是给小熊的,让她夏天用,于是送给她了。记得当时她很开心,我就知道没送错。另一个被放在角落里很久。今天无意用,突然觉得很温暖,怎么说呢,是很热闹的香,把今天略带伤感的心情盖过了。就像个很丰满很可爱很快乐的女孩子,烫着头卷发,跑过来,说闷着干嘛,出去玩啊,对,就是这种心情。整个身上的苦闷一下子卸掉了。(好吧好吧,我承认这段很13)

    最后,用俺今儿看一达人姐姐博上的一句话作为结尾吧“在悲观的底色里,俺欢乐的折腾着”。就是这个劲儿。

    每博一歌:推荐《阿甘正传》的原声。有配乐和歌曲集,共三张。强烈推荐同好去听歌曲集,那才真是个欢乐的年代,喜庆欢快不想明天的年代。

    固体香膏

    俺的

    俺家熊的 俺真是冲着给格子裙麻花辫给她买的,她这个是栀子味道

     

  • 老爸说鉴于咱俩的关系,就不送你玫瑰了,只送你蛋糕了;俺娘去超市给俺带回很多打折的笔,说祝你进步。俺觉得哭笑不得又温馨,谢谢,俺觉得很幸福。

    今天有困扰长达半年的事情终于有了一个突破性的进展,这个进展可以代表结束,也可以代表新一段关系的开始,虽然中间的过程非常痛苦,但是,有收获,有喜悦,有不舍,对自己很多地方有了深刻的认识,可以说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一段成长经历。

    即使希望事情向着好的方面发展,但那毕竟只是个人的意愿,从理智上来看,应该是各方面尽力之后的结果,可以接受,可以理解。

    恩,你永远不知道等待你的是什么。这是本杰明的妈妈说的,与大家共勉。

  •  

    貌似有些标题党的意味,这是取自手边刚看的村上《漩涡猫的找法》。很多年的三十没有过如此的好情绪。心情平和,既不兴奋也不沮丧,宛如扎扎实实看了一下午书后的心情,恰如其分。

    很想吃寿司。“何苦好端端的大年夜要吃寿司那劳什子呢?”

    《漩涡猫的找法》最后一篇是村上谈寿司店,上一次吃日料是与正同学一起,日料店的名字竟然忘了。吃的是自助,我们是从去年夏天就说要一起吃日料,竟然一再错后到今年冬天。东西一般,新鲜程度还可以,我对生鱼片北极贝那类东西好感度一般,也就是钟爱寿司和乌冬面火锅。吃的倒是酣畅淋漓,我俩的水准一向很好,清酒温度刚刚好。

    但是为什么想要吃寿司呢?

    恐怕是最近吃的东西口味太重,前天和正同学去吃了意大利面和咖喱,要了一个日式火锅,她找了很久气愤地说没有肉,最后我们俩在锅底发现紧紧抱成一坨的牛肉,向火锅道歉。

    挠头,似乎一直在说吃。再加上今天年三十,奶奶家照旧是相当硬核的菜系,吃完之后,我不忘在回家之后慰劳自己抹茶冰激凌,于是,于是在看村上这篇东西时突然不可遏制的想吃寿司。硬实的米饭,上面可以是豆皮,蟹子,青花,随便是什么,新鲜的就好,加一点芥末,醋……清清爽爽。正想的时候,正同学给我发了两条狗血的拜年短信,我回复的均是“我想吃寿司”。说没出息还真是可以一塌糊涂。

    虽然时间很晚,手机里依旧不时会有拜年的短信出现。短信这种事物,最近越发觉得,是生活娱乐化的产物。干活的时候如果有短信,就会一边发短信一边做事情,思维断断续续,时间也会拖的很久,而且短信费每月都超过我的计划。前些日子倒是换了话费项目,不知道会不会省下开支,总之现在对这个很恼火。

    最后,说说今天的生活。不知道有没有人还会看春晚,我是连着很多年没有看过了。基本晚上回家之后就是吃冰激凌看书到差不多12点睡觉。今天早上起来之后,电脑里一直放爵士。今天才发现,爵士这种东西作为背景音乐果然是非常非常之好,怪不得酒吧咖啡馆里经常听到的都是爵士。作为背景音乐,不会干扰思路,若有若无,条件是千万不要用CD,一定是电脑之类。

    还是喜欢路易斯.阿姆斯特朗,不过比利.赫莉黛也实在了得。原来就觉得她声音太悲怆,哀怨,今天听到她撕拉着嗓子唱“So……I……need you”(一定是这个断法),觉得那男人还敢走简直就该杀啊。

    早上起床一直在放爵士看书喝咖啡,阳光很好。冬天的阳光总是像把一切都罩上一层灰,我确实看见灰尘在阳光的光柱中慢慢飘动。俺当时就想太村上了。

    晚上照例去奶奶家请安,看见众多亲戚,一一问好。闲时陪奶奶打牌,打了五把。两把和了,一把咋和,还有两把竟然都是相公,我当时觉得这运气简直是哭笑不得。老爸说猜麻将的字,我玩麻将的时间加起来不过两个小时,当然猜不出。所以改变方法,把字,万,条,还有饼各拿一个,依次摸了一遍。再猜,基本全中,到后来老爸也猜不过我,让我狠狠自得了一番。

    回家很早。俺和友人聊天,说俺依旧在13地看书喝咖啡听爵士,大家抽打一番。一直到现在。

    笑,刚给老爸拜年。也许还是传统,总是觉得阴历年到来才是一年的真正来到,现在外面烟花炮竹齐放,每一年都是这样,如果没有炮像是少了些什么,焰火很大很绚烂,一个人看烟花果然如此,虽然寂寥,但还是会觉得美好,是朴实的真真切切的抓在手里好像寿司里的米饭那样的美好。

    我果然还是离不开吃。

    祝大家新春快乐,恭喜发财。

     

     

  • 每一年过去的时候我都会说,这一年过去了,我很怀念它。但是对于08,我确实说不出来,仔细想想,这一年无论是国家,还是俺,或者俺周围的人,都是那么较劲地过来了,磕磕绊绊,熬过了夏天,就开始漫长的站冬,虽然冬天还在继续,但是好在朋友们一直都在,大家互相鼓励打气,总是在最边缘的时候用笑骂来帮对方撑过去,我们也这么过来了。

    想一想今年做了些什么呢?脑海中一片空白。唯一的闪念,是去看了cheer的演唱会。认识了不错的朋友(凉,乃不要太骄傲),发现原来在危急的时候有这么多人都在关心我,心里很感动;身段嘛,虽然还是会倔会硬,但是在和家庭处理问题上总算有了明显进步;和某人关系恢复到正常化(这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和一个在年初吵架的朋友和好,一个很亲近的朋友终于达成梦想去了法国;去重新看了一次海;看了些书,保持败家;在纠结与反纠结中逐渐发现自身的问题与性格上需待改进的地方,这都是俺开始正视的方面;心情在年末开始变的平静起来。

    无论如何,说成长也好,说经历也罢,总归是向前走,这就是好的。

    看了闹闹,说08俺的运势还不错,我尤其喜欢工作方面。很期待09的自己,加油!

    并且希望俺的朋友们在新的一年都顺利。

    新年快乐,亲们:)

     

     

  • 每博一歌《会不会》

    离开你的视线 写下我为你伪装的容颜
    红的唇白的脸灰色的午夜
    离开你的世界
    让情绪完完整整的宣泄
    冷的心热的泪空白的想念
    我想今夜就这样把
    就算孤独也无所谓
    也许有一天你开始后悔
    会不会
    我想今夜就这样把
    就算孤独也无所谓
    也许有一天你开始后悔
    会不会会不会

    我在黑暗之中看见了你,在穿越了整个夏天之后,我还是来到这里。我曾经说过,如果你来开演唱会,如果陈升来开演唱会,我一定会来看。

    我没想到你真的来了,就如同你说的,你终于来到北京了,千山万水一样。

    记得上次听周董的演唱会,穿着灰色的外套,坐在水滴的椅子上,高高地俯瞰地面,顶头是深蓝色的天空,被笼罩在巨大的如同宿命感的椭圆里。那时是4月底,蜷缩在硬硬的塑料凳子上,外套的帽子把自己遮住,未来茫然不可知。

    我说我要去看你,坐19路看华灯初上。身边的男孩子手里提着一把小提琴,他有一双好看的手,干净的眼睛。我一直看向窗外,看路灯,看北京的夜晚,想起这个夏天。

    看见了穿长长裙子匡威球鞋的女孩子,拿着相机在你的海报前自己给自己拍照;看见了穿白色蕾丝花边裙子的女孩子,只罩了一件单薄的黑色毛衣;还看见头带飞行员帽子和大墨镜的男生,我们都以各自的方式来看你,告诉你我们爱你。

    于是你出现了,依旧是白色的裙子,牛仔裤,什么都不说,一把吉他,轻轻地唱。

    我一直在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

    最开始是看《蓝色大门》,桂伦美在里面蹦蹦跳跳地拥着喜欢的女孩子跳舞,那时小熊开始听你的歌,你陪伴她走过很久很久的路。而我那时对你并不感冒,完全陷入在70年代老摇滚中无可自拔,骄傲地觉得只有那才是音乐,台湾音乐太靡靡之音。而实际上,很久以后,我也开始在夏天听你听的流泪,在冬天听大叔陈听的心里冰冷苍凉。

    现在在黑暗之中,听《会不会》。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的大学,很久很久以前,冷的冬天,独自一个人走过很长的路,一个人去洗澡,然后迎着风回到宿舍。支持着自己那种执拗孤独下去的动力到底是什么,我一直困惑。似乎在那个时候,只有那种姿态才是我认为最美的表白,像是摸自己的骨头,一块一块,突兀的,格手,可是会觉得温存。

    出来的时候碰到一对小gay,问我要不要一起搭车。每当这时候性格中的危险因子就会蠢蠢欲动,从未意识到害怕,在害怕之前已经凭着本能去选择。想起当年和某人走夜路,那是不折不扣的夜路,海边,没有丝毫的灯光,寒冷,凝重的黑暗,被一伙骑摩托车的人包围住,当时根本没有意识到会有危险。我知道你总会把我安全地送回来,无论遇到什么情况。

    在车上进行对话,其中一句是,什么样的男生会来听陈老师的演唱会呢,两个小gay说,装逼范儿呗,狂笑不止。

    第一首是《after 17》,打电话给小熊,她说她还是想哭。于是问她最想听哪首,她说是《告诉我》,于是我给她打电话,高高举着手机,来电显的机器猫发出七彩的光芒。

    罗大佑来大陆开演唱会的那一年,当时央视的都去了,大家坐在前排,因为想看看儿时的偶像。而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件事,是《南方周末》上说有个人拿着手机给学生时代的女友打电话,一直举了两个多小时,虽然当时他们已经不在一起,但曾经他们一起听罗大佑。看的我唏嘘不已。我总是爱记住这样的事。总是忘不掉。

    我也记得,有一天,彩虹的视听,我说我去不了。于是在我午觉的时候你突然那来电话,让我听视听里的歌,那个我也忘不了。还是很怀念。无论那段日子已经过了多久,都会怀念。

    你说这是你很久以前的一首歌,不知道大家知道不知道。于是你唱起来,是《会不会》,我不会,但是跟着竟然也可以哼起来。唱到“也许今夜就这样吧,就算孤独也无所谓”,眼泪还是流了下来。你的演唱会都是高兴的,很少哭。可是那天你也哭了。也许哭泣代表一个完整。我还是在想究竟为了什么而来到这儿,为了这个夏天?

    夏天,永远的夏天。耳机里一直是你的歌,从《我亲爱的偏执狂》,《小步舞曲》,《slef》一直到《失明前记得的47件事》。我每天都听,听着它们去上课,去看荷花,去骑很久很久的车,阳光那么炽烈,只是不停地去骑,有的时候眼泪不自觉就流下来,再让它蒸干。

    一直记得那个夜晚,整个天空像是被墨水泼过的蓝色,远处的云有金紫色的轮廓,一个人站在阳台,一直在唱《失明前记得的47件事》,一直在唱,告诉自己都会好起来的,告诉自己一定可以坚持下去,一定可以。每天看演唱会,光着脚蹦来蹦去,青春从未远去,眼泪换成汗水,笑的畅快淋漓。

    所以在看到你的时候,我知道我还是来了。叹息。那个夏天终于过去了。你从16岁开始做音乐,一直做自己喜欢的东西,无论是不是有人喜欢,无论外面的世界在怎么变。滚石的蘑菇头的你,睁着大大的惊恐的眼睛,同期出来的徐怀钰李心洁早已不做音乐,只有你还在坚持下去。

    从9点你说你要走,于是大家开始站起来跟着你一起跳。一直叫着你的名字不让你走。后面有个小女生一直在喊,我要听《小小校歌》,声音像儿童一样稚嫩,回过头,她男朋友宠爱地摸着她的头,她的脸兴奋地通红。小熊曾经说,你代表了我们每个人心里的那个小女孩,尖锐,梦想,孩子气,但是你依旧坚强美好独立。

    结束的时候大家穿着黑色T恤出来。我发现我总是对这样的团队毫无抵抗能力,从很早一起玩音乐,大家在一起吃一起玩耍一起生活,好像明天永远不会到来,我们永远相亲相爱。大爱贝司手林同学,面容平静,穿衣出彩,单枪匹马的感觉。

    我问一个人,你说咱们老了会是什么样,他说,一起去看陈绮贞的演唱会。

    那时你依旧会是弹吉他最帅的女生。

    世界很大很大,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到底什么在等待着我们,曾经恐惧过明天的到来。有人对我说,一切都会过去,天大的事都能过去。至少现在我们可以好好听你唱歌,我可以健康快乐地活下去,那就足够了。

     

     

  • 最近我很想加入“哈比国”,这个国的教义是相信人可以不睡觉不吃饭,只要喝咖啡就可以保证人体所需的所有能量。我开始进入夏天常在的状态,每天吃很少的东西,大量喝黑咖啡,不,应该说不停的。

    如果我爱一个人,我的起誓词应该是这样写的:我愿意为你放弃咖啡。 

    我总是说我有咖啡依赖综合症,而且只爱黑咖啡,喝摩卡和拿铁是要在冬天缺乏能量的时候,尤其星巴克的摩卡实在是甜的有如巧克力。

    可是对于一个爱好咖啡爱好聊天爱好瞎呆浪费时间的人,最无奈的事莫过于本地没有一个好的咖啡馆。其实细想起来,我去过的咖啡馆很有限,在此整好做一个盘点:lemmon talk 柠檬新语 之所以会把它放在首位,因为在目前去过本地的咖啡馆中,它算除星巴克之外性价比比较高的一家。咖啡在2530左右,其他饮料如奶昔沙冰之类在18左右。拿铁奶昔很不错。推荐它家的红茶,因为确实是用红茶叶冲泡出来,两人份35,可以续水,并且配有奶精,茶具非常舒服,跟平常在其他店里喝的那种用红茶包冲泡的不可同日而语。它家的咖啡喝过一次,没有太好的感觉,因为它家的咖啡豆是从我一直常去的一家店买的。那家店叫柏那第,在鞍山道上,卖咖啡豆,性价比很好,常见的意大利特浓,曼特宁等等都有。不过建议大家不要在咖啡馆里点蓝山,蓝山咖啡豆产自牙买加,产量很少,而且一般基本全被日本买走,所以不用去想可以在咖啡馆里喝到纯正的蓝山咖啡了。 至于装修,喜欢的是门口的小黑板和里面的大沙发。但是整体风格偏幼齿,适合高中生和在大学中热恋的男女们,对于我等妖孽就不是满意了。不过注意到它完全是因为“柠檬”二字,我们都知道hide那首lemmon,本来还以为是hide桑的粉,而且原来我和某人要开的小酒吧还说里面要摆上一溜柠檬,然后拉上帘告诉大家,这是太阳……那是青春的时候说的话。bs一点:没有书,咖啡馆里放的只有假日100。相当鄙视。Life 这是南大新进冒出的咖啡馆,这样说吧,无论饮品还是装修都不够让人欢欣鼓舞。只是它是在南大,会有一拨学生追捧。最让我郁闷的是它家的装修,虽然灯,桌子,还有菜单搞的小情小调,但是沙发竟然是红色,搞的我一进去就以为到了乱世佳人,咖啡馆不能用红色的沙发,原因在于它不是酒吧(抽),咳咳,严肃的说,就是这个地方是为了让人在午后非常舒服的发呆坐着聊天的地方,红色让人心情不够宁静。书是那纷乱不惜的杂志。时间坐标 还是离南大西门不远。怎么说呢,除了life的东西做的确实不太地道,其他的咖啡馆秉持着无功无过的水准,你可以把它想象成街景街客水铺的室内版(这绝不是讽刺)。优点在于会有柠檬水,而且当杯子空的时候可以再要。沙发桌子不错,但是不分吸烟和非吸烟区,因此有时候比较郁闷。书是那文艺温暖的书(安妮啊,村上啊,琼瑶啊,一些畅销书等等)。大地 这是开在外院门口昙花一现的一个馆,让我等扼腕不已。招牌隐秘到几乎看不见,在门口有个小黑板,告诉妮这是咖啡店。里面有个女孩子在放自然卷的歌。当时是和宝宝一起去的,她给我秀新买的红色匡威。店不大,分为三个区,两个区各为一大一小单间,里面有米色的沙发和墨绿色的墙壁以及沉默无语蹲在角落的厚重木头凳子。所谓的厅并不大,放着几个木头桌子和椅子,有一架子书和一架子盘。书确实要提一下,因为我想没有几个人能够安心坐在咖啡馆里看类似宗教史之类的书,总的来说太专业太艺术性,吓的我俩抖了一下。但是如此符合我等装修风格的店竟然做的东西极为难喝,真的,太难喝了,去的那天咖啡机坏了,我们就要了奶茶。奶茶8块一杯,确实是立顿冲奶做出来的。真的相当狗血。所以想它的消失,其实是宿命。咖啡馆可以装修不够用心,但是对食物一定要充满敬意。星巴克 要把大仙级的人物放在最后。最爱的是15元的清咖,拿铁一直觉得一般,虽然友人极爱。点心大理石蛋糕和巧克力松露都可以,奶酪味道很足。不过说明一下的是,虽然买了它家的豆子,但是因为只是法压所以确实做不出它的味道,不够润滑,较粗糙。本地的星巴克推荐在湖北路上国际大厦的那家,那是一店,装修比较喜欢。其他乐宾新开的那家看着也不错,有很多沙发,回来打算去试一下。 最后说一下,对北京咖啡馆的向往之情。上次去了雕刻时光(五道口店),如何说呢,让我非常喜欢的一点是,那个地方虽然没有音乐,但是可以自由的说话。我们知道,在一些很事儿的地方,喝咖啡是不能大声说话的,不是你不能,是因为所有的人看起来都很腼腆,好像大声说话会破坏长久以来形成的文明。但是那儿氛围很好,装修跟星巴克差不多,以木头颜色和墨绿色为主,卫生间不错(这是很重要的一点),服务不错,需要说的一点,在咖啡馆看系着围裙的男孩女孩面容可亲的冲你微笑,当真让你觉得时代真美好。此外,今年想去的是驯鹿餐厅,这已经是被n个人提过的地方,打算一定去看一下。还有戈多,据说是双子座的店主,可以自己去做咖啡,并且再去一趟南锣。 最后说一下理想的咖啡馆:在寒冬里走进一家咖啡馆,喝上一大杯热热的牛奶咖啡,真的会让人温暖的落泪。所以我喜欢用大杯子的咖啡馆,暖色调,装修可以是星巴克的简约风格;也可以如《日落之前》里的那个小咖啡馆,小小的桌子拥挤在一起,人声鼎沸,也卖酒;或者是六人行里那个永恒不变的中心公园。我的要求很简单,对咖啡对食物一定要怀有最初的热情和敬意,这并不是一杯简单的咖啡,也许是一段异常艰难的谈话,也许是两个人终于决定在一起,也许是好朋友共度一个无聊的下午,也许是需要单独冷静的一段时间,也许会诞生一个作家,如双偶咖啡馆。总之,咖啡馆对于我的意义重大,如同始终塞在我耳朵里不停播放的音乐,是生活的一部分。 每博一歌:推荐陈老师的《失明前记得的47件事》